目 录
第一部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业权益管理科、矿业运行监管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执法督察科、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调处与信访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20个科室。
1.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8.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9.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
10.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2.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13.根据授权,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14.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工作政策法规,制订我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工作的政策和办法。
15.负责审定建设项目用地总平面规划图,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定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筑类《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中心城区内的民房建设规划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工程验线,负责对竣工工程的规划核实;组织开展重大建筑工程方案的征集、评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
16.负责制定全市市政工程规划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及重点地段范围以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规划的编制、修改和报批工作;负责提供各类市政工程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负责市政工程的定点、规划设计审查;负责全市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核发非建筑类《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雕塑、大型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参与市政工程建筑项目的现场放线、验线、批后管理和竣工验收。
17.负责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
18.统筹自然资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9.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20.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局机关);
2.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
3.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4.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5.贵港市田长制工作中心;
6.贵港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7.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8.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
9.贵港市自然资源整治中心。
第二部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4772.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772.0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905.47万元,增长14.8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19.0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12.86万元,增长23.14%,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提高,相应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方面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用于地质灾害方面项目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52.9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623.95万元,增长28.85%,主要原因是国有建设用地征地和拆迁补偿方面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6.其他收入 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10.09万元,下降99.98%,主要原因是2022年初财政局收回部分资金。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4772.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772.0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905.47万元,增长14.8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72.15%,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接待外来投资招商业务单位和外来客商等公务往来次数减少,支出减少;二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行政成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实开支。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9.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49.3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社保基数的提高;二是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细分出来记账,而2021年合并记账在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26.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2.48万元,增长10.9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缴纳基数的提高。
4.城乡社区支出(类)7252.96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252.96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出、城市建设等费用。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623.95万元,增长28.85%,主要原因是用于国有建设用地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方面项目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26.13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办公费、伙食补助和下乡差旅费支出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11万元,增加73.97%,主要原因:一是部分2021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办公经费在2022年度支付;二是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人员调整,增加了交接期间经费。
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6516.43万元。主要用于:
(1)行政运行支出1924.68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91.40万元;
(3)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30.99万元;
(4)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96.06万元;
(5)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178.15万元;
(6)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0.37万元;
(7)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11.49万元;
(8)事业运行2077.83万元;
(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05.4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7.47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提高,相应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方面人员经费开支的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324.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2.04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公积金基数提高。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75.11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及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中:
(1)地质灾害防治161.19万元;
(2)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9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2.2万元,增长42.47%,主要原因:一是开展有关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支出增加;二是支付以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合同款。
9.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10.年末结转和结余0.0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10.09万元,下降99.98%,主要原因是2022年初市财政局收回部门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9.0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12.86万元,增加23.14%。其中:基本支出4802.78万元,项目支出2716.31万元。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61.95万元,支出决算为751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761.95万元,支出决算为751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预决算差异存在的原因是因经济下行,市财政局下达的部分预算项目资金未能落实。该科目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职工工资福利、缴纳职工养老金等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252.96万元,支出决算为725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预算无差异。主要用于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如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02.7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41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福利待遇提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行政成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所以缩减了“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日常办公费用等方面的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252.9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623.95万元,增长28.85%。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252.96万元。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7252.96万元,支出决算为725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252.96万元,支出决算为725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其中(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252.96万元,支出决算为725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该科目支出主要用于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方面的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85万元,完成预算的66.63%,比上年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用在当年度未能支付;二是年度内督查检查业务工作等频次增多,接待费用有所反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原因是原因是我局2021年、2022年均无人员出国(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机关、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原因是2021年、2022年我局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原因是2021年、2022年我局均无公务用车运行费。2022年,本部门、所属各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85万元,完成预算的66.63%, 比上年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用在当年度未能支付;二是年度内督查检查业务工作等频次增多,接待费用有所反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9次,人次68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0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0.06%,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其他交通费用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8.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8.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5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5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66%。
我单位组织对“贵港市本级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贵港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等3个项目进行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主要涉及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4.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其中贵港市本级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秀;“贵港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优秀;“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优秀。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具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以及财务监控有效性,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详见附件: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贵港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贵港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A分标经自我局组织初步评定,已顺利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初步评定;B分标已购买了部分设备;C分标已基本完成。数据库成果内容已加载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为我市规划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2年预算批复该项目的金额为380万元。我局已按合同支付条款多次向市财政申请项目资金,但截至目前,支付100万元,资金实际支出进度缓慢。因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兑付进度较为缓慢,影响B分标服务器等设备安装验收,难以为系统顺利运行提供保障。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将继续加强与省级、县级系统的对接,保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体检等成果及时上报,深化市、县(区)两级指标全面监测;二是进一步打通自然资源各业务系统,提供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为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奠定扎实的数据基础。三是继续进一步跟进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争取尽早兑付项目进度款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参考对口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确定)
关联文件: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