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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3-05-04 10:05     来源: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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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8.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9.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

10.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2.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13.根据授权,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14.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工作政策法规,制订我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工作的政策和办法。

15. 负责审定建设项目用地总平面规划图,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定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筑类《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中心城区内的民房建设规划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工程验线,负责对竣工工程的规划核实;组织开展重大建筑工程方案的征集、评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

16.负责制定全市市政工程规划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及重点地段范围以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规划的编制、修改和报批工作;负责提供各类市政工程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负责市政工程的定点、规划设计审查;负责全市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核发非建筑类《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雕塑、大型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参与市政工程建筑项目的现场放线、验线、批后管理和竣工验收。

17.负责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

18.统筹自然资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9.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20.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加快建成现代化“两带两城”目标,突出“促发展”主线,坚守“保资源”红线,筑牢“惠民生”底线,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一)强化政治责任,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科学划定耕地保护目标。根据最新批复的广西“三区三线”成果,自治区下达我市的耕地红线划定成果数为25.5937万公顷(383.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控制数为23.1060万公顷(346.59万亩),我市将带位置分解下达各县、市、区,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面强化耕地保护监管。持续推行田长制改革,细化田长制考核体系,使田长制成为耕地保护一项“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自然资源执法,认真开展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和耕地保护督察,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现象。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2020年至今,全市已立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45个,面积合计40.28万亩。2023年计划立项5万亩,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和平台公司,加快土地流转和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争取验收入库耕地占补指标3万亩以上,为“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奠定基础。

(二)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布局发展空间。按时按质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加快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核报批,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国土空间数字化,保障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任务实施,不断提升我市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继续完善郁江新城、贵糖、苏湾等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争取尽快审批通过,为片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规划支撑。启动中心城区公共服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优化公共服务配套,加强科教文卫体老等设施建设,为城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规划支撑,不断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强化生态优先,提升保护修复层级。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修复。编制完成《贵港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科学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计划,有序推进辖区内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计划立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5个,开工15个,竣工20个。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化“三条控制线”管控,严格把好矿业权入口关,计划完成4宗采矿权出让,预计收益14亿元。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山开采规范化、绿色化水平。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完善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力度。积极推动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强化亩均投入产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23年全市计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30公顷,其中市本级预计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83公顷,预计土地出让价款23亿元。

(四)强化资源惠民,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发挥村庄规划引领作用。稳妥有序村庄规划编制,为乡村融合发展提供规划支持。保障农村住房合法权益。积极保障农村合法合理的建房用地需求,加快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查和发放,完成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实现“应登尽登”。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乡村振兴建设、农村产业发展融合起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自治区试点项目库。加强地质灾害治理。组织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排查、巡查、防灾减灾培训和演练,加快建设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提升“人防+技防”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为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处级行政单位,内设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测绘地理信息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业权益管理科、矿业运行监管科、田长制工作管理科、执法督察科、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调处与信访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等20个科室。

2.所属单位

1)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2)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3)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4)贵港市田长制工作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正科级事业单位。

5)贵港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正科级事业单位。

6)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正科级事业单位。

7)贵港市自然资源整治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正科级事业单位。

8)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二级预算单位);

2.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3.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4.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二级预算单位);

5.贵港市田长制工作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6.贵港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7.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8.贵港市自然资源整治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9.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14754.97万元,同比增加5822.13万元,增长65.18%,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093.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661.7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8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497.9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7.31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4754.97万元,同比增加5822.13万元,增长65.1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7093.20万元,同比减少1839.64万元,下降20.59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近年来因受疫情,财政资金紧张,本年度市财政批复的新增项目及金额较少;二是本年度批复的项目大多数是历年项目合同款

上年结转结余7661.76万元,同比增加7661.76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结转上级资金7661.76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4754.97万元,同比增加5822.13万元,增长65.18%。

基本支出5393.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55%,同比增加1582.23万元,增长41.52%。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批复增加了在职人员公务员奖励性补贴及核增绩效工资增量。

项目支出9361.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45%,同比增加4239.90万元,增长82.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上级资金结转7661.76万元;二是近年来因受疫情,财政资金紧张,本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同比去年大幅度减少,大部分为历年项目合同款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14754.97万元,同比增加5822.13万元,增长65.18%,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093.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661.7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8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497.9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7.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093.20万元,同比减少1839.64万元,下降20.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批复的项目及预算金额较往年大幅度减少。按支出结构划分,基本支出5393.14万元,项目支出1700.0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一)行政运行 1829.52万元,同比增加 460.07万元,增长33.6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批复增加了在职人员的公务员奖励性补贴。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5.21万元,同比减少2377.41万元,下降87.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批复的项目及预算金额较往年大幅度减少。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327.35万元,同比减少1120.77万元,下降77.39%,下降的原因主要:一是部分项目资金只批复部分合同约定金额,去年大幅度减少,如规划技术审查、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评审费、市政和建筑工程验线核准、贵港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等项目经费同比去年减少50%。二是部分项目未获预算批复。

(四)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7186.65万元,同比增长7096.70万元,增长78.9%,减少原因是同比去年减少了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方面的项目,如:减少了贵港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贵港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更新工作、违法用地现场勘测费、贵港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工作、2021年度贵港市本级第三类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工作等项目。本年度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主要用于贵港市本级土地二级市场土地项目改变土地使用条件评估经费20万元、市本级2021年供地一张图及批而未供图更新服务项目0.70万元。

(五)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955.36万元,同比增加706.37万元,增长283.69%,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贵港市本级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700万元、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先征后补专项费用较去年增加了78.71万元、贵港市年度土地变更调查18万元;二是纸质信息档案管理专项经费、不动产旧档案清点整理装订专项经费、购买不动产证书及证明经费等工作经费大幅度减少。

(六)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153万元,同比减少375.40万元,下降71.04%,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用于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方面的项目大幅度减少,如:同比上年减少贵港市建成区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矿山出让储量核实、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项目

(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3.96万元,同比减少24.84万元,下降36.1%,减少原因是贵港市自然资源整治中心工作经费同比去年大幅度。

(八)事业运行支出2660.25万元,同比增加1041.46万元,同比增加64.34%,增加原因是增加了事业单位核增绩效工资增量。

(九)住房公积金支出373.85万元。

(十)行政单位医疗50.2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1.5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58万元。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9.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5393.14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人员经费支出5020.93万元,同比增加1589.48万元,增长46.32%,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预算批复增加了在职人员公务员奖励性补贴及核增绩效工资增量。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保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支出372.21万元,同比减少7.25万元,下降1.91%,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日常支出。该项主要是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4万元,同比减少(或增加)0.2万元,下降2.5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零增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零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零增加。

4.公务接待费7.64万元,同比减少0.20万元,下降2.5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接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会议费支出预算0.21万元,同比减少0.39万元,下降7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会议费支出。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培训费支出预算9.66万元,同比减少1.55万元,下降13.83 %,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培训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2.21万元,同比减少7.25万元,下降1.91%,主要是局机关及局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下降原因主要是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948.85万元,同比减少3709.81万元,下降76.4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市财政批复的新增项目及金额较少;二是本年度批复的项目大多数是历年项目合同款。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 36.26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3.82%;服务项目采购预算712.5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75.1%;工程项目采购预算2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21.0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账面价值共计 3689.92   万元,具体包括地上建筑(构)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等。

(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3个,涉及金额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2.35万元、政府性基金0元。

其中重点项目共 3 个,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项目名称:贵港市本级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预算金额 7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基础工作,对于促进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完成权籍调查一批、检查验收一批、确权登记发证一批”的原则,统筹推进登记发证工作。充分利用已有农村不动产登记成果,按照“房地一体”的登记要求,以“总登记”的模式,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基本实现 “应登尽登”,建成市(县)级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市(县)两级的农村不动产数据全面汇交至自然资源部。

2.项目名称: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先征后补专项费用,预算金额 15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度绩效目标:根据相关文件,为响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继续实行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先征后补”的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对企业在贵港市推行本级办理不动产登记费补贴措施,以有效促进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我市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

3.项目名称: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预算金额112.35万元,资金来源: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贵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专款”。

第四部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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