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 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城市勘察测量、城市建设档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组织编制和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参与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协调、平衡与城乡规划有关的专业规划。
3.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承担历史街区、历史建筑规划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编制规划区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公共艺术(城市雕塑)规划和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负责规划区内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审核。
5.负责规划区内项目的选址工作,提出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审核用地红线图,核发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核规划区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参与制定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6.负责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7.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内村镇规划审查工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8.负责城乡规划勘察测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规划;组织开展城市地下管线专项普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基础地理信息获取与开发应用;负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资料。
9.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编制设计的监督和行业管理,参与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划编制设计行为。
10.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1. 负责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市政设计方案技术性审查工作;
2. 负责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市政设计方案技术性审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
本中心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直属于市自然资源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266.88万元,同比增加108.13万元,增长68.1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 266.88万元,同比增加 108.13 万元,增长68.1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 266.88万元,同比增加108.13万元,增长 68.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缴费等在本单位作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无变化。
单位资金0万元,同比无变化。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同比无变化。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266.88万元,同比增加108.13 万元,增长68.11%。
基本支出266.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 108.13万元,增长68.11%。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缴费等在本单位作预算。
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6.88万元,同比增加 108.13万元,增长68.1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缴费等在本单位作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6.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7.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6.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66.88万元,同比增加108.13万元,增长 68.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缴费等在本单位作预算。按支出结构划分,基本支出 266.88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一)事业运行 227.61 万元,同比增加100.81 万元,增长 79.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缴费等在本单位作预算。该项全部是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66.88 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人员经费支出251.82万元,同比增加107.06 万元,增长 73.96%,增长原因主要是2023年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缴费等在本单位作预算。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保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支出15.06万元,同比增加1.07 万元,增长 7.6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该项主要是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4.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培训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06万元,同比增加1.07万元,增长7.65%,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账面价值共计 0万元,具体包括地上建筑(构)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等。
(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贵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专款”。
第四部分: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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