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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2026-04-27 15:30     来源:​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杨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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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市正式执行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原标准同步废止。此举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用地支撑。

本轮调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资源条件、科学测算、与相邻县市区及市级平衡、依法听证、社会公众信息、自治区审批等全流程规范程序,确保补偿标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平均值52113元/亩,较上一轮上涨1.08%,实现平稳有序上调。

根据区域发展差异,贵港市本级、桂平市、平南县实行分区片定价:市本级分3个区片,标准为54400—57800元/亩;桂平市分4个区片,标准为50400—55100元/亩;平南县4个区片保持原标准重新公布,为45920—50679元/亩,区片划分清晰、补偿公开透明。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被征地农民社保、农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政策对不同地类补偿作出细化安排:永久基本农田按不低于1.1倍补偿;集体建设用地按不低于0.4倍补偿,符合“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按基准地价60%补偿;集体未利用地按0.1—0.4倍补偿;新增集体土地参照相邻较高标准执行,国有农用地收回可参照当地标准补偿。通知明确,于2026年1月1日(含)后获批的征地项目,凡补偿标准低于本轮规定的,须按新标准补足差价。  

下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扎实做好新旧政策衔接,依法依规开展征地工作,及时足额兑付补偿费用,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征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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