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近期,部分社会机构和个人通过散布“占地面积超出土地证面积50%以内的能办”“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中心)授权代办”“农村违建房屋也能办证”“其他人办不了,我有关系,只有我能办”等虚假信息,对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进行不实宣传,以此骗取群众、企业的信任并委托其代为办理从中收取费用。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不动产登记正常管理秩序,影响政府部门公信力和形象。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就贵港市本级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事宜作出如下声明:
一、《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化解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贵政办规〔2025〕6号)已明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问题的情形、实施范围、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审批权限、实施期限等内容,全文已在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广西贵港政府网”、“贵港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政策只对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办理。
二、此前市本级开展的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需办理查缺补漏业务的群众,可到辖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办理。我局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均按规定在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委公告后,在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委的协助下进行。
三、我局未授权、未委托、未指定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不动产登记代办服务,亦未指定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的地籍调查、房屋安全检测等第三方服务,任何机构或个人以“自然资源局指定”、“自然资源局合作”等名义进行宣传的,均属虚假宣传。
四、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咨询、办理地点、电话如下:
(一)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贵港市高铁综合客运枢纽新址(贵港站西侧)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咨询电话:0775-4568421。
(二)港北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贵港市港北区交通局一楼金港大道904号港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咨询电话:0775-4286225。
(三)港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贵港市港南区廉石路公证街2号港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咨询电话:0775-4332055。
(四)覃塘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贵港市覃塘区荷美新区文昌路覃塘区政务服务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北面)2楼,咨询电话:0775-4593310。
五、请广大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遇“黄牛”“黑中介”等涉嫌欺诈行为上当受骗的,可依法举报或报警处理。如遇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故意刁难群众、违规与中介机构或个人勾结办理业务、声称可后台“插队”办理等涉嫌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可拨打举报电话:0775-4286082。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