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贵港金融监管分局联合印发《贵港市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探索,优化市场化配置机制,逐步健全取水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
《方案》的出台打破了单一部门主导的改革模式,强化政策协同。首次实现自然资源、水利、金融三部门协同发力,且是目前唯一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工作文件。《方案》提出,以港北区作为贵港市试点区,在港北区辖区范围内选取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试点单位,2025年10月底前完成贵港市首宗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取水权不动产登记经验。
《方案》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分步骤分阶段实施等,解决在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开展过程可能出现的职责不清、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探索开展取水权抵押登记,推动水权制度改革创新,拓展了水资源价值实现路径。
下一步将按照《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取水权试点登记工作,确保试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做好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融资的相关知识,提升政策知晓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取水权登记工作的认识和支持。此外,结合试点工作成效,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形成试点成果和可复制经验在全市推广,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模式和经验。
此次贵港市三部门联合印发取水权登记试点方案,是一次具有创新性的探索。《方案》的实施,是通过制度改革和市场化实践相结合,既推动制度创新,促进市场化交易,又保障了取水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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