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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存量房预告登记 筑牢交易“防火墙”

2024-04-22 08:00     来源: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区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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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也能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国家出台这个政策真好,这下我们悬着的心可以放下了。”4月18日,市民林先生到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办理存量房预告登记时拿着他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高兴地说道。

据悉,林先生看中了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一间临街铺面,并与产权人梁先生达成了交易意向。林先生支付了定金后,担心梁先生再将房屋转卖他人造成“一房二卖”、或是反悔加价,卖方梁先生又怕房屋转移登记给林先生后自己收不到房屋尾款。

为了解决困扰买卖双方的“过户风险”和“收款风险”难题,林先生和梁先生到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进行咨询是否有“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法。

在了解群众的需求后,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告诉林先生和梁先生,为了确保双方合法利益可先办理存量房预告转移登记。

林先生说:“虽然多了一道手续,但是却多了一重保障,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上可以实时看到自己购买房屋的状态,不用担心房子被拿去二次交易。”

如何才能规避存量房交易中的风险?今年《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通知要求加快推广存量房预告登记,更好地保护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也进行了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简单的说,就是在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先行办理转移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期间未经预告权利人书面同意无法再次交易。

在听取了不动产窗口工作人员对“存量房预告登记”政策的讲解后,林先生和梁先生当即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存量房预告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即时予以办结,才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林先生说:“虽然多了一道手续,但是却多了一重保障,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上可以实时看到自己购买房屋的状态,不用担心房子被拿去二次交易。”

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主任黄富田表示,办理预告登记可有效防范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真正保障了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只要买卖双方签订了存量房交易合同,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只要办理了预告登记,就可以从源头上防范“一房二卖”,有效遏制在房价上涨后反悔现象、交易骗局风险,真正从法律层面维护房屋买卖双方的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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