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业务水平,规范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行为,12月6日,港北区自然资源局举办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邀请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官锴到该局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三大纠纷调处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培训授课,港北区自然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11个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和综治中心业务骨干参加。
培训班结合行政执法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具体案例和案卷评查,从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是否合适准确等方面做了深刻的剖析,指出现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常易出现的问题并给出对策建议。并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依照《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工作,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培训班对涉及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纠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做了解读,并指出,综治中心和执法大队在三大纠纷的调处工作过程中,要认真理解和把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条例内容,同时要求调处骨干边工作边学习,学以致用,以学促干,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有效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此次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港北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化解“三大纠纷”工作能力。下一步该局将适时开展类似培训活动,持续强化执法队伍的法治思想,切实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的社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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