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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迈入“1.0”时代!贵港市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有成效

2023-11-27 08:00     来源:贵港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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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日下午,贵港市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区召开。会上,详细介绍了近年来我市开展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取得的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我市通过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等,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不动产登记业务全面迈入1个工作日内办结的“1.0”时代,32项不动产登记业务0.5个工作日办结,23项不动产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内办结,7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即时办结。二手房买卖、注销登记实现“立等可取”,抵押登记和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实现“零材料”。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登记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改善。

202374日我市颁发了广西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设施农业用地不动产权证书

今年56日,我市市本级首例“法拍贷”成功放款

主要工作成效

01颁发了广西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不动产权证,物权保护更加有力

202374日我市颁发了广西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设施农业用地不动产权证书32本。截至目前,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已办结两宗,涉及面积约54亩。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证书后,企业贷款额度从300万提高到了500万,助力2家企业获得各银行机构贷款额度达1000万元。强化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稳定农民土地经营的预期,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02化解了一批“登记难”问题,让历史遗留问题成为历史

2022年以来,全市累计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32053宗,惠及10万多名群众,先后解决了百花城、联邦太古、豪港华庭等多个涉稳房地产开发项目办证难问题,解决了群众多年以来“急难愁盼”的问题。

03推行了“带押过户”微改革,二手房交易更便捷

现在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的核心是免去了提前还贷及注销抵押登记的“过桥”环节,实现贷款资金到账与产权转移登记、抵押权设立、注销登记同步办理。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交易资金安全。今年37日贵港市首例“带押过户”已办结,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带押过户”455宗,涉及金额1.9亿元,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了便利。

04出台了“法拍贷”金融政策,只需首付款就可以竞买“法拍房”

会同市农商行、法院、税务局探索推进“法拍贷”,破解执行“变现难”,今年56日,我市首例“法拍贷”已成功放款。拍卖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税务部门,对不动产拍卖后的税费缴纳、产权转移登记等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平台流转、同步审核、一次办结”,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截至目前我市已办理“法拍贷”10宗,涉及金额728万元。

05加快了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查漏补缺工作,群众的关键权益更有保障

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已颁发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24.9万本,将有越来越多的群众拿到属于自己的“红本本”。

新闻发布会上

就我市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有关情况

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提问

Q:设施农用地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之后能带来什么好处?
A:
对设施农业用地及农业生产设施进行产权登记,能更好的保障农业设施用益物权,通过申请设施农业用地及农业生产设施登记抵押担保贷款融资,能有效缓解经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且可以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对放活土地经营权,缓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因土地流转所带来的资金压力也有积极的作用。总之,对于土地承包户,物权更有保障,有利于土地流转,产生更多收益;对于经营主体,可以用于抵押贷款,有更高的贷款额度;对于社会经济,有更多的资金注入农村,有利于发展农业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Q:
针对产业园区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目前有什么工作举措?
A: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4)精神,妥善解决园区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今年3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化解贵港市本级产业园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贵自然资发〔20235),对符合桂自然资发〔202154号文件有关要求,202189日前已取得入园通知书且签订供地合同(划拨决定书)并实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贵港市本级园区项目,明确办理时间、办理流程、违法处罚范围与违法处罚标准等事项,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Q:
发布内容提到的“带押过户”,与以往的二手房交易流程相比,“带押过户”带来了哪些便利?
A:
带押过户”是指居民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即,二手房交易从过去的“房东筹钱偿还二手房剩余贷款——房东卖房——买家付款——房东收款”,转变为“房东卖房——买家付款——房东收款”。  “带押过户”业务的推出是国家便民惠民的重要举措,相较于传统二手房交易流程环节多、交易成本高、耗时较长的情况,“带押过户”优势突出,具有两大亮点:  一是大幅简化交易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买卖双方可在原按揭贷款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办理过户,且买方可一次性完成过户、重新抵押手续,并获得新按揭贷款;二是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加强交易风险防控,卖方无需筹措资金或借助高息过桥资金偿还贷款,银行将对交易双方资金进行全流程监管。
Q:
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宅基地能不能进行登记?
A: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明确要求,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上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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