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保障,提高计划指标使用的质量和效率,贵港市印发《关于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围绕“三加强、两加快、一优先”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加强提高依法依规用地意识。督促建设单位加强提高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对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的项目,涉及违法用地补办手续占用市级计划指标的,等额纳入项目所在县(市、区)下一年度批而未供处置任务。
加强规范重大项目的申报。不得以园区的名义包装项目申报纳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核销自治区计划指标,要以真实有效的项目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信、住建等部门沟通,精准核实项目类型,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计划指标。
加快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对超额完成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任务的,下一年度等额奖励超出部分计划指标;对未完成任务的,下一年度原则上先等额使用完成任务后方可使用盘活存量指标。
加快组卷报批和谋划用地需求。对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项目加快组织用地报批,由国家保障计划指标。加强与自治区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对接沟通,提前谋划2024年省级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单列不低于5%市级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乡村建设行动重点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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