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自然资党组发〔2021〕25号
经研究决定:
覃邦晟同志任贵港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科长,免去其贵港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科副科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海娇同志(女)任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卢光明同志任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督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一级科员职级;
韦建军同志任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经营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伍 荣同志任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范挥宇同志(女)任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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