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自然资发〔2019〕40号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印发<关于广西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9号)精神,林旭琼等4名同志符合晋升为副科级职级的条件,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林旭琼同志晋升为副科级职级,晋升职级时间从2019年4月算起,工资待遇从2019年5月起执行;
梁富伟同志晋升为副科级职级,晋升职级时间从2019年4月算起,工资待遇从2019年5月起执行;
郑杰兰同志晋升为副科级职级,晋升职级时间从2019年4月算起,工资待遇从2019年5月起执行;
黄丽同志晋升为副科级职级,晋升职级时间从2019年4月算起,工资待遇从2019年5月起执行。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3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