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自然资发〔2019〕64号
经研究决定:
梁海燕同志挂任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科科长;
罗志康同志挂任政策法规科科长;
邱丽媛同志挂任办公室副主任;
余强同志挂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副科长;
以上同志的挂任期均为一年。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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