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自然资党组发〔2025〕32号
经研究决定:
陈宇波同志任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陆莉萍同志任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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