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小手册
一.事项名称及其性质
(一)名称:采矿权人对矿区范围争议的裁决;
(二)性质:行政裁决。
二.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份数 |
规格 |
必要性及 |
来源渠道 |
签名签证要求 |
是否容缺 |
备注 |
1 |
接受当事人提交材料清单 |
原件和复印件 |
是 |
1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否 |
|
2 |
争议裁决申请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是 |
1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否 |
|
3 |
当事人协商情况记录 |
原件和复印件 |
是 |
1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否 |
|
4 |
权属证明(采矿许可证) |
复印件 |
是 |
1 |
A4纸 |
容缺后补 |
市自然资源局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是 |
|
5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是 |
1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否 |
三.办理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四.是否收费
否。
五.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5-4568491;
投诉电话:0775-12345
六.完整版服务指南请登录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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