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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转让审批服务指南

2019-05-16 16:01     来源: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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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及其性质

(一)名称:采矿权转让审批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是否需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
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证要求

是否容缺

备注

1

《采矿权转让申请书》

原件

1

A4 

必要

(由转让人填写)

申请人

自备

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申请人公章

 

2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的初审意见

原件

1

A4 

必要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加盖当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公章

市、县审批权限未进入矿政审批“三级联审”系统,还需要提交此件

3

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原件

1

A4 

必要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4

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定的转让合同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5

国有企业转让采矿权时,应提交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批准文件

原件

1

A4 

非必要

(国有企业转让采矿权时应提交)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6

完成采矿权价款处置的凭证

复印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与原件无异”章

 

7

承诺书、委托书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三.办理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40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1个工作日

四.是否收费

不收费。

五.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5-4568490

投诉电话:0775-12345

.完整版服务指南请登录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查看:http://wsbs.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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