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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2019-05-16 15:59     来源: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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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及其性质

(一)名称: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采矿权注销登记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是否需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
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证要求

是否容缺

备注

1

停办或关闭(闭坑)矿山储量核实报告的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证明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设计机构及审查机构盖章

 

2

《非油气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申请人公章

 

3

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的调查意见

原件

1

A4 

必要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加盖当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公章

市、县审批权限未进入矿政审批“三级联审”系统,还需要提交此件

4

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原件

1

A4 

必要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5

停办或关闭矿山的批准文件

原件

1

A4 

必要

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属于政策性关闭的提交

6

承诺书、委托书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人公章



 

三.办理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40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1个工作日

四.是否收费

不收费。

五.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5-4568490

投诉电话:0775-12345

.完整版服务指南请登录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查看:http://wsbs.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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