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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自然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通知(贵自然资采发〔2021〕3号)

2021-05-27 11:48     来源:矿业运行监管科     作者:韦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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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人民政府:

    平南县宝轩矿业有限公司申请平南县上渡街道下石大木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立登记,开采位于你行政区域内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已经我局审查批准,并颁发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4508002021057160151965)。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当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并可以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的规定,对该矿的矿区范围进行公告。

特此通知

附: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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