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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二十五整改验收的公示

2026-01-19 17:05     来源:矿业运行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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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二十五

违法占用林地现象时有发生。2022年桂平市违法占用林地面积95.79公顷,排名全区前三。2021年,贵港百花山风电场工程项目违法占用林地19.40公顷。贵港市覃塘区山北乡三等山日生石灰岩矿、贵港市覃塘区大庆黄桑山桂标石场、贵港市覃塘区石卡方竹村达华矿产加工场、贵港市山北达鹰山尚必石灰岩矿分别违法占用林地8.33公顷、13.74公顷、11.91公顷、11.97公顷。

二、责任单位

贵港市林业局、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三、整改情况

 该项工作整改任务涉及我市的相关县(市、区)已各自完成了整改任务,已严格按照《贵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的整改工作,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

四、验收情况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贵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已于2025年9月向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销号。2025年11月,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自治区反馈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报经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问题二十五通过销号备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19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止。

监督电话:0775-4286106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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