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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唱歌岭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3-12-20 17:50     来源: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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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交采告〔20232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经贵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受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唱歌岭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平台名称

(一)出让人: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二)交易平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交易场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四)挂牌公告将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贵港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贵港市公共资源有形交易市场等媒体发布。

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唱歌岭建筑用

砂岩矿采矿权。

(二)地理位置: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

(三)出让矿种:主要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矿

(四)矿区面积及范围坐标:面积约0.32362平方公里

该采矿权采用净矿出让。受让人需按照已经评审通过的《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唱歌岭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和《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唱歌岭建筑用砂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展矿山建设生产,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等义务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161个拐点坐标)。

1 拟出让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序号

X

Y


拐点序号

X

Y

1

2523911.220

37368174.068


82

2523848.394

37369106.578

2

2523926.100

37368178.697

83

2523772.309

37369105.474

3

2523948.415

37368194.273

84

2523763.434

37369101.044

4

2523965.314

37368212.180

85

2523759.075

37369092.842

5

2523985.586

37368225.623

86

2523753.666

37369084.544

6

2524014.281

37368234.967

87

2523751.189

37369083.084

7

2524032.577

37368240.844

88

2523748.014

37369082.449

8

2524049.860

37368256.303

89

2523744.395

37369081.623

9

2524072.101

37368269.007

90

2523736.959

37369075.971

10

2524102.056

37368272.270

91

2523733.761

37369065.752

11

2524097.928

37368285.028

92

2523734.680

37369054.467

12

2524086.031

37368298.390

93

2523743.061

37369039.777

13

2524047.135

37368299.154

94

2523745.411

37369031.776

14

2524029.551

37368305.612

95

2523746.488

37369019.037

15

2524004.898

37368334.887

96

2523738.235

37368990.310

16

2523994.115

37368362.552

97

2523728.456

37368991.008

17

2524000.638

37368388.412

98

2523720.277

37368995.727

18

2524013.568

37368404.944

99

2523696.335

37368993.388

19

2524060.246

37368420.206

100

2523690.081

37368965.905

20

2524161.735

37368436.724

101

2523681.317

37368946.534

21

2524190.127

37368450.677

102

2523670.894

37368921.065

22

2524193.968

37368472.824

103

2523670.295

37368910.716

23

2524194.683

37368495.338

104

2523658.114

37368903.895

24

2524187.083

37368528.819

105

2523639.193

37368902.515

25

2524193.981

37368560.155

106

2523607.633

37368903.025

26

2524210.587

37368590.403

107

2523596.311

37368904.663

27

2524240.752

37368613.339

108

2523582.701

37368876.745

28

2524257.826

37368633.218

109

2523581.048

37368858.056

29

2524255.824

37368651.112

110

2523581.286

37368834.989

30

2524233.977

37368665.284

111

2523565.651

37368806.207

31

2524221.995

37368670.706

112

2523563.006

37368780.164

32

2524177.050

37368669.108

113

2523563.264

37368775.270

33

2524171.187

37368667.477

114

2523567.733

37368756.058

34

2524166.622

37368667.418

115

2523570.889

37368747.816

35

2524159.162

37368669.705

116

2523574.800

37368741.497

36

2524152.958

37368670.877

117

2523575.684

37368738.324

37

2524135.424

37368670.467

118

2523575.249

37368733.992

38

2524110.027

37368676.093

119

2523573.644

37368728.162

39

2524098.674

37368677.147

120

2523570.575

37368723.044

40

2524086.650

37368675.214

121

2523564.729

37368717.557

41

2524074.016

37368668.093

122

2523558.095

37368713.401

42

2524069.446

37368665.219

123

2523551.962

37368710.618

43

2524060.492

37368657.866

124

2523546.981

37368684.264

44

2524052.240

37368652.653

125

2523548.886

37368668.256

45

2524042.737

37368647.841

126

2523554.500

37368652.824

46

2524036.475

37368643.506

127

2523560.215

37368617.581

47

2524025.849

37368639.866

128

2523565.613

37368604.563

48

2524021.992

37368638.835

129

2523572.386

37368596.520

49

2524010.966

37368630.373

130

2523579.054

37368593.557

50

2523984.713

37368618.101

131

2523596.930

37368592.978

51

2523982.226

37368620.881

132

2523623.092

37368586.374

52

2523981.444

37368625.103

133

2523651.795

37368576.468

53

2523980.238

37368629.010

134

2523660.092

37368571.388

54

2523979.746

37368639.081

135

2523660.261

37368565.631

55

2523958.040

37368655.052

136

2523658.991

37368558.180

56

2523930.585

37368660.414

137

2523655.492

37368551.921

57

2523899.078

37368665.947

138

2523623.140

37368560.767

58

2523865.040

37368680.977

139

2523597.330

37368563.536

59

2523859.666

37368701.308

140

2523579.307

37368557.320

60

2523857.656

37368726.821

141

2523540.636

37368513.864

61

2523858.004

37368737.057

142

2523536.403

37368505.821

62

2523862.365

37368751.008

143

2523530.600

37368489.138

63

2523866.944

37368765.419

144

2523535.053

37368480.913

64

2523871.405

37368780.883

145

2523593.755

37368470.404

65

2523884.343

37368802.909

146

2523630.466

37368469.069

66

2523884.399

37368812.871

147

2523669.726

37368426.440

67

2523887.052

37368827.003

148

2523699.685

37368382.628

68

2523892.939

37368840.417

149

2523712.320

37368378.331

69

2523895.527

37368850.767

150

2523718.969

37368369.574

70

2523895.558

37368860.098

151

2523721.877

37368286.966

71

2523893.710

37368868.089

152

2523733.037

37368263.375

72

2523895.353

37368879.106

153

2523783.114

37368236.815

73

2523916.298

37368896.969

154

2523799.483

37368244.119

74

2523924.917

37368911.544

155

2523814.810

37368245.354

75

2523924.817

37368928.722

156

2523823.633

37368238.494

76

2523922.712

37368941.506

157

2523833.224

37368222.367

77

2523916.430

37368971.200

158

2523838.804

37368208.726

78

2523890.179

37369029.917

159

2523857.276

37368193.107

79

2523883.879

37369061.815

160

2523873.731

37368179.599

80

2523859.950

37369104.355

161

2523889.174

37368172.845

81

2523853.487

37369105.303




(五)资源量:可利用资源量总计2525.5万吨

(六)开采标高:矿山开采标高为157米至70米。

(七)规模:设计生产规模总计450.00万吨

(八)出让期限:出让年限为6年(含0.7年矿山基建期),另有复垦期3年。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为营利法人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营利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竞买人若为境外注册的营利法人,在成交后须提供军事部门出具同意其在该区域登记采矿权的书面意见后方可登记采矿权,若军事部门不同意,则竞买结果无效。

本次出让不接受竞买人联合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与矿山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四、出让方式及起始价、保证金要求

一)出让方式:挂牌方式出让。

挂牌起始价:4117万元

三)底价:不设底价。

增价幅度:20万元及其整数倍。

五)竞买保证金:本次竞买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23.4万元。

、本期出让活动相关时间

(一)公告时间

20231221日至2024118日。

(二)报名时间

202312218:00202412918:00

(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2918:00

(四)挂牌时间

20241198:0020242210:00

五)报价时间

报价时间为挂牌期间,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传真、邮寄、电话、口头申请竞买。

)现场挂牌会

20242210:00举行现场挂牌会,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须提前30分钟登记进场。

现场挂牌会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

、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报价要求

(一)报名及挂牌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有意向的竞买人可在挂牌报名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水利大厦四楼)索取挂牌出让材料,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贰份):

竞买申请书;

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书。

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须加盖竞买人有效公章,《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样板见公告附件。

(二)资格审查

竞买人的竞买资格条件,自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后向竞买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至公告指定账户,竞买人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规定时间内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挂牌报价竞买活动。

)竞价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填写《竞买报价单》(样板见附件)并提交至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

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竞买保证金款账户信息

获得竞买资格后的竞买人,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缴纳至以下账户(竞买人用于缴纳保证金账户名需与竞买人名称相一致)

(一)开户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800097502589899

(二)开户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2116710029200002777  

(三)开户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港北支行      

  :45050175375000000649  

(四)开户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金港分理处      

  :915512010106657495

(五)开户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贵港荷城分理处   

  :20456501040017663

(六)开户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458100100013000107276    

、确定竞得人的方法和标

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提交报价单,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挂牌起始价为4117万元;竞买报价增价幅度为20万元及其整数倍,竞买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且符合增价幅度要求的为有效报价。挂牌时间截止后,高于或等于挂牌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挂牌起始价的,不成交。

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大部分资源不满足建筑用石料一般工业指标,勘查工作以公路填石路基填料用砂岩进行评估,但出让矿种仍统一定为建筑用砂岩。竞买人需自行了解该采矿权的情况,一旦提交报价,不得以矿产资源工业指标、矿种等原因为由违约,更不能以此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本次竞买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23.4采矿权出让成交后,保证金将全部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

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竞买报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用分期方式缴纳,若受让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可一次性缴清。受让人应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按约定缴纳采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和一次性缴清约定如下

1.采矿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首次缴纳采矿权成交价的20%剩余部分分3期支付,每年度缴纳1期,前2期每期缴纳采矿权成交价的26.67,第3期缴清余额

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缴纳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此后每期采矿权出让收益应于当年的该时间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同月日前缴纳。不能按时缴纳当期应缴金额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应缴金额的2缴纳滞纳金,滞纳金应与当期应缴金额一并缴纳。

首期采矿权出让收益含滞纳金延期缴纳超过30日的,出让人有权要求取消受让人竞得资格,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受让人列入贵港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已经支付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其他分期缴纳部分含滞纳金延期缴纳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受让人列入贵港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已经获得采矿许可证的,予以吊销,已经支付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受让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不能按时缴清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应缴金额的2‰缴纳滞纳金延期缴纳超过30日的,出让人有权要求取消受让人竞得资格,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受让人列入贵港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已经支付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受让人须单独缴纳采矿权工作费用2073.62万元,要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不能按时缴清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应缴金额的1缴纳滞纳金延期缴纳超过30日的,出让人有权要求取消受让人的竞得资格,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受让人列入贵港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已经支付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工作费用包括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影响等相关报告书或方案的编制和审查,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含协调处理费用),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等产生的费用。技术方案编制工作由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实施完成,成果在确定受让人后按规定移交矿区范围内的租地、补偿等工作不包含林地占用手续由港南区人民政府组织完成,相关协议材料由港南区人民政府转交受让人。

矿区范围内的林地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以及矿区范围外涉及的土地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如青苗、构建物、输电线、道路及相关权属的处置、补偿、拆迁等问题,买人需要自行充分了解清楚,对采矿权受让后可能向第三方作出的补偿等问题,受让人依据有关规定在当地政府协调下自行解决,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一切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五)受让人须投入10万元的资金用于助推乡村振兴,该项资金由受让人专项投入资源所在地乡(镇)和村委,具体实施方案由受让人在矿山正常生产后(基建期满视为正常生产)商资源所在地乡(镇)和村委制定,报港南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受让人应在正常生产后3个月内取得实施方案的批复,并在1年内完成投入。受让人未能履行上述要求的,需支付应投入且尚未投入的助推乡村振兴资金的2倍金额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出让人,并且出让人有权将受让人纳入信用中国、贵港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助推乡村振兴资金实施方案的执行与监管由港南区人民政府负责。

受让人要及时完善采矿权登记相关材料,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采矿权登记相关手续,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向出让人作出书面说明,否则按自动放弃采矿权处置,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受让人取得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后,要及时开展矿山建设和竣工投产,矿山投入生产满1年,采矿权才能够转让。

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受让人应按照广西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受让人须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于矿山开始生产2年内达到自治区级及以上绿色矿山标准。

受让人要与港南区自然资源局、港南区财政局及指定银行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使用监管协议书》。受让人成为采矿权人后,应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矿山环境治理、土地复垦以及关闭义务,如果履行不到位,将承担依法被公诉的风险。

采矿许可证到期、被吊销或公告注销之日起,采矿权人须1年内完成矿山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工程,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登记机关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进行治理恢复,治理费用由矿山企业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矿山企业补足。

日后可能在矿区周边继续设立新采矿权,对日后设置的新采矿权可能对受让人矿山生产造成安全、环境等影响而产生的费用、引起的事宜,应本着互谅互让、方便生产、经济合理的原则,由双方矿业权人协商解决。

十一采矿权因地质勘查程度较低、资源储量可信度较差标的可利用资源量不对受让人作任何承诺,采矿过程中原矿石资源量若发生变化,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须充分评估开发资源投资风险,一旦提交报价,不得以相关地质报告、评估报告中的资源量、质量、开采条件差异等为由违约,更不能以此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十二采矿权人应履行相应的矿山环境治理、土地复垦以及关闭义务,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环境污染等问题,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并依法承担可能产生的后果。

十三采矿权出让后,因有关产业、规划、环保等政策或不可预测的因素和不可抗力影响导致不能采矿或者限制采矿的,风险由受让人自己承担。

十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在2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2年的,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十五受让人因采矿许可证注销、被吊销或无法延续采许可证的,出让人有权重新出让该采矿权,受让人必须在采矿许可证注销、被吊销或无法延续采矿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设施、设备撤离矿区范围,逾期仍不撤离的,视为自动放弃矿区范围内生产设施、设备所有权,由港南区人民政府予以处置矿区范围内的生产设施、设备。

十六该采矿权采用非爆破方式开采,若受让人需采用爆破方式开采,爆破安全距离为300受让人取得采矿权后应重新排查300米范围内地物,提前协调处置相关权属人及周边群众的关系,签订相关协议并编制(修订)相关方案并取得应急部门的批准

、对采矿权相关事项存有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竞买文件、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时15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时15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四部委《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等文件处理,处理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纳入“信用中国”、贵港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等。

、成交后移交资料清单

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出让人向受让人移交《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唱歌岭建筑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和《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唱歌岭建筑用砂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及《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需当场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一)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三)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四)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五)通过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交易服务费

根据《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主体和收费项目的复函》(贵发改函〔2019〕55号)和《贵港市物价局关于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贵价费〔2016〕28号)的规定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需向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联系方式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0775-4286095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75-4552156

本次挂牌的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1220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