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耕指公示〔2024〕12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贵港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贵港市2024年第十二批补充耕地指标协议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一)受让方名称: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局。
(二)成交价:捌佰肆拾捌万玖仟捌佰伍拾元整(¥8,489,850.00)。出让补充耕地指标位于贵港市境内,耕地数量45.1935亩,水田规模18.039亩,粮食产能35243.25公斤。
二、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受让方交纳的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以交易双方签订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三、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3日-2024年11月27日。
四、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 2024年11月27日18: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 0775-4552156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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