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8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7〕56号)《贵港市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革方案》(贵政办发〔2017〕42号)贵港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贵事改发〔2018〕1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国土资源测绘院改革方案的通知》(贵政办发〔2018〕53号)的有关规定,贵港市国土资源测绘院已于2019年1月7日撤销事业单位建制转为企业,新公司名称为贵港市惠港自然测绘有限公司,贵港市国土资源测绘院注销前的原有债权债务由贵港市惠港自然测绘有限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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