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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职能及负责人

2022-09-05 11:30     来源: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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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领导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谭伟治  主任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吴  锦  副主任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罗志康  副主任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研究拟订我市土地收购储备有关政策;

(三)负责草拟、编制我市土地收购储备规划和计划,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四)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收储土地的征地报件材料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审核征收土地各类补偿安置方案;

(五)负责筹措土地收购储备资金,负责对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并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供应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内设综合科、土地储备科和土地经营科、计划财务科等4个科室。

(一)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会务、文秘、宣传、党务、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档案、机要、保密、文印、督办查办、信访、教育培训、绩效考评、计划生育、后勤保障工作。

(二)土地储备科。负责土地储备项目立项、规划定点等储备土地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储备土地的用地预审、测绘、用地报件材料的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审查各类补偿安置方案,按规定办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审批划拨手续,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及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储备土地用地资料的收集、管理、统计等工作;负责储备土地权证资料收集、整理、注销、归档。

(三)土地经营科。负责编制、调整和修订年度土地的收购储备和出让计划;负责对收购储备的地块提出具体收储方案;负责测算收购储备土地的成本,起草土地收购储备合同,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完善相关土地供应审批材料;负责收购储备土地出让前的“三通一平”等工作;负责对收购储备土地进行日常巡查和临时利用管理;负责出让储备土地的宣传、推介、招商工作,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出让、划拨等土地供应工作,建立、完善土地储备信息数据库,做好信息录入和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拟定单位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工作,拟订单位经费年度使用计划;负责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筹集、调度和管理工作;负责与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电话:0775-4286160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

邮编:5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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