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贵港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和部门代表对港北区大圩镇新建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该项目经自治区国土厅及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国土资发〔2010〕57号文批准立项,项目建设规模756.12公顷,项目总投资2835.45万元(自治区资金)。验收组采取实地勘察、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验收。经会议研究讨论,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该项目竣工验收后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项目区工程设施已投入运行和使用,且得到了当地农民的认可。项目区的建设不仅改善交通水利设施生产条件状况,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还可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对自然灾害抵御能力,防止土壤污染,增强土壤肥力和抗灾能力。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