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2017年5月23日批复《桂平市及西山镇、南木镇、寻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15 年调整)》。批复明确了规划期内,桂平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730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3465.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02970.00公顷;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7465.00公顷。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760.0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6.46平方米以内。规划获批复,为贵港市十三五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用地保障。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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