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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018-03-30 10:20     来源:规划科     作者:黄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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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政发〔20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矿产资源规划》)已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现予以发布实施,并就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产资源规划》是贵港市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矿产资源战略规划、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对统筹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勘查开采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对《矿产资源规划》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为主线,优化勘查开发布局,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强矿业对外开放合作,加大矿产资源开发扶贫攻坚力度,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型、改革引领型、绿色安全型、开放互利型、包容共享型矿业,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奠定坚实的资源基础。
    二、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加快推进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综合研究,加强对铅、锌、金、制碱用灰岩等重点矿种和重点勘查区的勘查,强化县域经济发展所急需矿种的勘查,提高资源保障程度,限制勘查钨矿和稀土矿。重点开采锰、铅、锌、金、矿泉水、地热、水泥用灰岩、制碱用灰岩等矿种。加强黄练水泥用灰岩矿等2处重点矿区建设,提升重点矿产资源的供给保障能力和开发利用水平;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限制开采稀土、三水型铝土矿;严格平南县六陈-大洲稀土国家规划矿区的管理,加强对贵港市振南—颜塘—蒙公外围三水铝土矿等5处限制勘查区的监管,强化对优势矿产资源的保护。
    三、积极推进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2016-2020年,全市采矿权数量控制在235个以内,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大幅提高砂石矿山开采规模,积极促进矿山企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加大矿山整合力度,大幅减少砂石矿山数量,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5%以上。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积极开展生产矿山和新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加快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加大对覃塘—港北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等12处重点治理区的治理力度。加快发展绿色矿业,大力推进绿色勘查、绿色开发,大中型矿山基本建成绿色和谐矿山,绿色和谐矿山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20年基本形成绿色和谐矿山建设格局。
    四、加强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县(区)人民要根据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实施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全面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依据《矿产资源规划》严格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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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发布稿)

贵港市人民政府

一七年十一月



总 则


    为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开展《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是贵港市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在贵港市境内开展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等活动,应当符合《规划》,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和《广西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规划》适用范围为贵港市行政范围内的矿产资源。
    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展望至2025年。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
     (一)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贵港市位于广西东南部,地处东经109°11—110°39,北纬22°39—24°02之间。全市南北长85公里,东西宽77公里,总面积10602.34平方公里,总人口538.16万人。201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58.5亿元,十二五年均增长7.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901亿元,产值超亿元工业企业200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45.9亿元;财政收入72.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5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045元。全市城镇化率达47%



(二)矿产资源概况。

贵港市的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金矿、锰矿、铝土矿、铅锌矿、稀土、铜矿、矿泉水、重晶石、石英、石英砂(岩)、花岗岩、大理石、钾长石、石灰石等40多种。优势矿产主要为金矿、铅锌矿、锰矿、稀土、高铁三水型铝土矿、石灰岩等。在主要矿产中,水泥用灰岩、锰、铅锌保有资源位居全区前列。

锰矿主要分布于桂平木圭,铅锌矿主要位于桂平市和港北区。金矿主要集中在港北区根竹龙头山、中里乡山花、六梅一带,其次为平南县六岑一带。我市的铝土矿属于当前难以开发利用的三水型铝土矿,主要分布于覃塘区。水泥用灰岩主要分布在覃塘区黄练、石卡定祥山、平南丹竹河景、港北区旺华和桂平市寻旺等地。

贵港市矿产资源具有五大特点:一是稀土、金矿、铅锌矿、锰矿、高铁三水型铝土矿、石灰岩产地集中,有一定的资源储量;二是铅锌矿开采地质条件较为复杂;三是建材类非金属矿产如水泥配料砂岩、粘土等,特别是石灰岩储量丰富,易开采;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矿产煤、铁、铜、磷等矿产严重缺乏;五是大、中型矿床少,小型矿床和零星分散资源多。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2015年全市共有矿山141座,其中大中型矿山20座,占矿山总数的14.18%,小型矿山121座,占矿山总数的85.82%。全市有金矿山6座,锰矿山11座,铅锌矿山8座,水泥用灰岩矿山8座、砖瓦用页岩矿山38座、建筑用砂石矿山49座。2015年全市矿石产量2581.34万吨。矿山从业人员2864个,工业总产值55056.15万元,矿产品销售收入53538.95万元,利润总额6757.67万元。主要开采矿种为锰矿、铅锌矿、金矿、水泥用灰岩、建筑用辉绿岩、砖瓦用页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砂(岩)、矿泉水等。2015年全市金矿山设计开采能力为32.5万吨/年,实际产量为12.9万吨;铅锌矿山设计开采能力为52万吨/年,实际产量为1.85万吨;锰矿山设计开采能力为52万吨/年,实际未生产;水泥用灰岩矿山设计生产能力为1535万吨,实际产量为2310万吨;建筑用灰岩矿山设计开采能力为1235万吨/年,实际生产680万吨。

二、第二轮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一)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1.基础性地质矿产调查稳步推进,地质矿产研究程度进一步提高。第二轮规划期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贵港市内开展了系列基础地质调查项目,其中1:2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12200平方公里,1: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950平方公里,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337平方公里,完成1:20万区域重力调查面积14082平方公里。完成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面积5008平方公里,完成1:10万一般区遥感地质调查14000平方公里,地热、水文地质综合调查,重点调查区(1:5万简测)527.4平方公里,一般调查区(1:10万修测)2526.9平方公里。配合自治区完成了市境内的广西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与资源潜力评价项目。

2.矿产资源勘查成效显著,重要矿产铝土矿、锰、铅锌等矿产资源量增幅较大,保障能力大幅增加。贵港市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财政投资,同时有效加强了锰矿、铜矿、钛矿、铅锌矿、水泥用灰岩等矿产商业勘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勘查成果。

3.重要矿产“三率”不断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成效显著。经统计,贵港市锰矿的开采回采率达到85%以上,选矿回收率为85%;金矿的开采回采率达到90%以上,选矿回收率平均为68%,综合利用率达到41%,铅锌矿的回采率能够达到85%以上,选矿回收率为85%,综合利用率达到72%,重晶石矿的回采率达到90%。主要矿产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资源平均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到90%85%72%

4.绿色和谐矿山建设有序推进,矿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规划期内,贵港市有1座矿山获国土资源部审批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确定了6座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试点矿山,引导、加快了贵港市矿业发展转型升级步伐。

5.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得到加强,矿区生态环境有所改善。贵港市国土资源局与辖区内的每个矿山都签订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共收缴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619.17万元,已使用270万元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保证金制度的有力执行,使得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得到资金保障。规划期间,贵港市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累计筹集资金1630万元,治理面积300公顷,矿山土地复垦面积为111.06公顷。已完成了桂平市木圭锰矿沙岗岭矿区和覃塘区阴坑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并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全市共完成审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和矿区土地复垦方案各163宗,方案编制率达到100%。生产矿山的土地破坏面积超过44512公顷,恢复治理面积为182.98公顷。

6.矿业经济持续增长,在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全市矿业总产值为42.57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5%,全市新增工业产值有43.08%来自于采矿业及以矿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制造业。矿业是拉动贵港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其对工业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矿业在全市经济中仍然占据着的重要地位。尤其是建材业,贵港市在规划期间引进了华润、台泥等大型矿业企业,使矿业经济得到迅猛发展,2015年贵港市水泥用灰岩产量1569.99万吨,占全区总产量的18.4%

(二)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规划布局需进一步优化。第二轮规划期间,贵港市存在部分采矿权未纳入规划区等情况。城镇附近砂石粘土等非金属建筑材料的规划开采区未能适应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第二轮规划划分了重点、鼓励、限制和禁止开采区四类共89处,其中鼓励开采区63处、限制开采区23处、禁止开采区3处。但各分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不充分,一些鼓励开采区因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及自然保护区重叠等,如木圭矿区也是基本农田集中区,对矿山开发造成影响。另外,第二轮规划所划定的一些禁止开采区依据不充足,如划分樟木煤田煤炭禁止开采区导致区内水泥配料用矿产、页岩矿等不能得到合理开发利用。

2.矿产资源深加工能力不强,矿产品附加值低。贵港市的锰、金、铅锌等优势矿产深加工能力较差,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除水泥用灰岩外,其他优势矿山精加工、创品牌效应不显著,开发利用结构总体上粗放。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进展缓慢。贵港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历史悠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给市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持续资源保障,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也给贵港市社会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如工矿废弃土地日益增加,水土污染风险加大,用地日益紧张,地质环境恶化。尤其是岩溶地区露天凹陷开采,影响地下水赋存状态,对矿区地质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三、矿产资源供需预测及保障程度

2020年,我市对主要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可供性及资源储量保证程度分析如下:

1.煤矿:我市虽有樟木、马班二个小型煤矿,但是,这两个煤矿开采地质条件复杂,规划期内禁止开采,所需煤炭全部从市外购入,需求量约为4500万吨。

2.铁矿:2014年,贵港市生产144万吨钢,需优质富铁矿石至少250万吨/年,另外水泥生产需要铁矿石作配料,约50万吨。我市仅有零星小铁矿点,无法提供所需铁矿石,若三水型铝土矿企业投产后,选冶铝土矿的铁矿副产品基本满足水泥配料用铁矿石需求,优质铁矿石仍需市外购入,需求量约为1550万吨。

3.锰矿:我市锰矿主产矿区为桂平市木圭锰矿和木乐锰矿,我市的锰矿山设计年生产规模为55万吨/年,20162020年估算消耗锰矿石79.39万吨,所余锰矿资源可满足长期开采需要。

4.铅锌矿:全市均有分布,主产地在桂平锡基坑铅锌矿区。2015年全市生产矿石量1.24万吨,第二轮规划期间年产量16.80万吨。预计2020年产量达30万吨,初步估算20162020年消耗资源量150万吨。余下资源储量完全可满足规划期内开采。

5.铝土矿:我市的高铁三水型铝土矿目前正在勘查中,我市三水铝开发项目尚未正式投产,如果投产,以年产矿石量250万吨计,可开采数十年。

6.金矿:2015年生产矿石量12.31万吨(仅龙头山金矿生产),受达开水库规划为贵港市第二水源地影响,其他金矿山不能正常生产。预计2020年矿石资源储量将短缺。

7.水泥用灰岩:2015年生产矿石1569.99万吨。规划新建2座大型矿山,新增年开采量600万吨。预计20152020年消耗矿石储量1.13亿吨,规划期内资源保障程度较高。

8.建筑用灰岩:我市石灰岩储量丰富,质量上乘,除用作水泥外,还可用于制碱、制灰、建筑等。预测到2020年资源保障程度较高。

9.页岩:预测到2020年资源保障程度较高。

10.水泥配料用砂岩、粘土、砂:现有查明的资源储量均能满足水泥生产需要。

综上所述,我市所需的大宗矿产煤、铁、铜、磷只能依赖区外市场解决;金矿保有资源储量不足,需加强勘查。建筑用、水泥用灰岩和砖瓦用页岩资源储量充足。规划期内,贵港市大力发展轻质碳酸钙,其对石灰岩的质量要求更高,现有勘查资料不能满足需要,须重新勘查。因此规划期内需加强对轻质碳酸钙制碱用灰岩勘查。

四、形势与要求

“十三五”时期,贵港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东进融合、港产城互动三大发展战略,围绕着“工业兴市、工业强市”的主基调,发展壮大建材业、冶金工业、有色金属加工业和轻质碳酸钙产业。随着这些战略的展开,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将有所增长,资源供需形势将面临严峻的局面。这些战略的实施,为贵港市矿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贵港市资源形势“三期叠加”特征明显,矿产资源保障任务艰巨,矿业绿色转型升级亟需加快,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矿业拓宽了发展空间。随着“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贵港市作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节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物流通道的“桥头堡”和“珠江-西江经济带”两核(南宁-广州)的连接点,将迎来了更大的的发展空间。粤桂黔共同打造高铁经济带,自治区“双核驱动”战略和“三区统筹”发展等国家、自治区战略决策,在不同层面上给贵港市带来新的发展契机,特别是《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实施,为全面谋划“十三五”时期发展,打造贵港市发展升级版创造了重大战略机遇。贵港市党委、政府以打造西江流域核心港口城市作为总目标,未来五年贵港市将迎来重要的跨越式发展机遇,为矿业发展提供了新空间。

矿产资源需求持续增长,资源保障难度加大。

“十三五”时期是贵港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将实施较多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矿产资源需求将呈现更加强劲的增长态势。贵港市优势矿产锰、金铅锌有色金属、建材、碳酸钙等属于自治区提出的14个千亿元产业。而贵港市矿产资源贫矿多,难选冶矿多,大宗矿产品煤、磷、铁、钾盐长期缺额大,资源供求矛盾较为突出。按贵港市现保有基础储量和生产加工能估算,到2020年,资源储量能够充分保障的有铝土矿、锰、水泥用灰岩、铅锌矿,金矿不能保障。虽然贵港市矿产勘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锰矿、铅锌矿等优势矿产勘查取得重要进展,探获的资源量基本实现了规划预期目标,但是金矿等重要矿产的勘查工作仍需继续加强。贵港市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达百余项,涉及交通建设、城镇建设、港口建设、水利工程等多个领域,预测每年需求建筑用砂石土3300万立方米。因此,需要加强矿产勘查,为贵港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创新驱动战略要求推进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当前,贵港市矿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总体上仍处于粗放发展阶段,矿产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小型及以下矿山占比超过85%。锰、金、铅锌等优势矿产深加工能力较差,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除水泥用灰岩外,其他优势矿山精加工、创品牌效应不显著,开发利用结构总体上粗放。铝、锰、碳酸钙等优势资源产业聚集水平不足,产业技术基础和研发能力薄弱。稀土、轻质碳酸钙、新型建材等新材料资源具有比较优势,但产业发展层次较低,资源保护力度有待加强。为了保证贵港市环保型和中高端建材产业,发展铜、铝生产加工和精深加工产业等重大计划的顺利推进,要求矿业发展必须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矿业产业布局,促进矿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对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

贵港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历史悠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给市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持续资源保障,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也给贵港市社会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工矿废弃土地日益增加,水土污染风险加大,用地日益紧张,地质环境恶化严重,影响了生态文明的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和美丽广西建设的要求,矿业开发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优先、资源节约优先,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尤其是贵港市浔江两岸凹陷开采石灰石对周边水文地理环境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亟待探索出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模式。因此,推进矿业的转型升级,推进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任务更加艰巨。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决策。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抓住珠江—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契机,立足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转变资源开采方式,发展绿色矿业为主线,提升大宗矿产的供应能力,保护好三水型铝土矿,大力发展碳酸钙产业,调控稀土资源的开发,统筹安排贵港市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与合理利用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规划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据作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贵港市“建设西江流域核心港口城市”提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依托石灰岩(碳酸钙)、金矿、锰矿和铅锌矿资源优势,提高大宗矿产的供应能力,积极打造碳酸钙产业,有序开发有色金属矿产,合理部署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发展地方特色矿业,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二)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和谐统一。

(三)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节约优先。深入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积极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切实提高资源保障程度和资源利用效率。

(四)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保护为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保护三水型铝土矿,调控稀土资源的开发,促进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

(五)坚持市场配置资源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发展矿业。

(六)坚持依法治矿、依法行政。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坚持依法治矿和依法行政,加快管理职能、管理方式转变,提升依法依规管矿用矿水平。

三、规划目标

(一)2020年规划目标

1.矿业经济发展目标。

重点发展贵港市新型建材、冶金、碳酸钙等优势及特色矿业,按目前矿业发展态势预测,到2020年,全市矿业总产值达到65亿元以上。

2.基础性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目标。

根据自治区的部署,配合自治区开展市境内公益性地质调查与服务工作。鼓励社会资金开展商业性勘查,重点加强金、铅锌、地热等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调查评价石灰岩资源,摸清资源家底,为发展碳酸钙产业提供资源保障。

3.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预留发展空间,。严格新建(改扩建)矿山准入,推动矿业转型升级。加强稀土等优势矿产资源保护,对稀土矿实行年度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到2020年,全市矿石开采总量达到5500万吨。加强采矿权数量调控,全市采矿权数量控制在235个以内,其中市辖区85个,桂平市73个,平南县62个,市预留15个,预留指标优先保障轻质碳酸钙制碱用灰岩矿和重大项目用矿。

4.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目标。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5%以上,推动矿业转型升级,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85%。大中型矿山基本建成绿色和谐矿山,绿色和谐矿山比例达到15%以上,基本形成绿色和谐矿山建设格局。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

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面积10公顷,完成新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面积100公顷。


专栏 2020年主要规划指标

指标名称

2020

属性

矿业总产值(亿元)

65

预期性

矿石开采总量

万吨

5500

预期性

采矿权数量(个)

235

约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15

预期性

“三率”水平

达标率

主要矿山开采回采率达标率(%

85

约束性

主要矿山选矿回收率达标率(%

85

主要矿山综合利用率达标率(%

85

绿色和谐矿山比例(%

15

预期性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面积(公顷)

10

约束性

新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面积(公顷)

100

预期性



(二)2025年展望注:1.[]内为2016-2020年累计数;2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指本行政区内实际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及综合利用率达到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要求的矿山数量占矿山总数的百分比。

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区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的发展格局,基本实现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20%。绿色和谐矿山比例达到25%以上,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90%以上,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大大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及土地复垦情况进一步改善,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格局。矿产资源宏观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以市场为主导的矿产资源优化配置体系不断完善。

第三章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

一、勘查开发重点工作布局

充分发挥贵港市承东启西和通往粤港澳优势,重点勘查开发有色金属、非金属、建材矿产,加强大瑶山西缘铜铅锌矿、贵港—平南金矿勘查,重点开发金、铅、锌、花岗岩、石灰石、砂岩等矿产。依托西江黄金水道,引导冶金、化工、建材、碳酸钙等资源型产业沿江布局发展,把贵港市建设为全区重要的建材、轻质碳酸钙和贵金属、有色金属开发加工基地,为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提供资源保障。

港北区:重点发展金、铅锌等金属采选业和钢铁、铜、铝生产加工和精深加工。加强龙山金矿田开发的监管,保护好达开水库的环境。

港南区:重点勘查开发地热、辉绿岩,引导页岩矿、砂岩矿合理开发。

覃塘区:重点发展轻质碳酸钙产业,稳定水泥、建材矿产、金矿采选业生产。积极引导高铁三水铝矿的应用技术研究,为开发高铁三水铝矿提供技术支持。

桂平市:重点发展铅锌矿、锰矿采选业和铁合金和锰合金深加工,有序开发石灰石、花岗岩、重晶石等非金属矿产。

平南县:重点发展轻质碳酸钙产业、水泥工业和金矿、铅锌矿采选业,推进稀土矿开发,合理开发非金属矿产。严格控制建筑用灰岩矿山凹陷开采,保护好当地的地质水文环境。

二、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一)基础性地质调查

积极支持和配合自治区在贵港市内实施基础性地质调查。本轮规划间将在贵港市开展31:5万区域地质调查,分别为大安圩幅、大洲幅、自良圩幅,面积约1420平方公里;在港北区、平南县开展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面积4008平方公里;在港北区开展1:5万土壤地球化学调查评价,面积约1020平方公里,为土地资源的利用、规划、整治和保护提供基础数据;开展1:5万桂东大瑶山地区矿产资源遥感地质调查,为后续矿产勘查工作提供靶区;开展郁江流域上游1:5万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基础地质资料。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积极支持和配合自治区开展公益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在贵港市内安排111:5万矿产地质调查,分别为东乡幅、大宣圩幅、蒙公幅、中里幅、新桥圩幅、桂平县幅、双桥幅、覃塘幅、平南县幅、木乐圩幅、大安圩幅,积约3800平方公里;落实自治区在贵港市内划定的重点调查评价区,加强大瑶山—镇龙山地区钨钼金铜铅锌矿调查评价,圈定找矿靶区和物化探异常,发现新的勘查基地,引导和服务勘查工作,进一步摸清资源潜力,推动后续矿产资源勘查,形成一批新的后备资源基地,增强资源供应潜力和能力。预期发现1-2处大中型矿产地。

三、重要矿产资源勘查

(一)勘查方向。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贵港市矿产资源勘查现状及市场需求情况,在本轮规划期内重点勘查铅、锌、金、制碱用灰岩(轻质碳酸钙用)。加强县域经济发展所急需矿种的勘查,提高资源保障程度;落实国家对特定矿种的保护政策,限制勘查钨和稀土。树立绿色环保勘查理念,严格落实勘查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勘查、绿色勘查。鼓励社会资金勘查高风险矿种,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低风险和无风险矿种勘查。

(二)勘查规划分区。

落实自治区重点调查评价区(DQ001),落实4处重点勘查区、1处限制勘查区(附表7)。

1.平南县大瑶山地区金矿重点勘查区(KZ001

该区位于平南县北部,面积402.7平方公里,包含两个金矿资源潜力评价预测区,勘查矿种为金矿。

2.贵港龙山金矿重点勘查区(KZ002

该区是龙山金矿整装勘查区在贵港市的范围,包含了两个金矿资源潜力评价预测区,也是贵港市龙山金矿田所在区域。主要勘查矿种为金矿,面积364.3平方公里。

3.桂平市厚禄大瑶山西缘铅锌矿重点勘查区(KZ003

该区位于桂平市和港南区,勘查主要矿种为铅锌矿,面积762.57平方公里。

4.平南县官城大瑶山西南铅锌矿重点勘查区(KZ004

该区位于贵港市平南县,勘查主要矿种为铅锌矿,勘查面积281.49平方公里。

5.平南县六陈岩体稀土矿限制勘查区(KX001

位于桂平市和平南县南部,面积约704.26平方公里。

重点勘查区内鼓励和引导大中型矿山企业等社会各方资金和力量参与勘查,集中资金和勘查技术力量,创新找矿理论和勘查技术方法,力争在重要矿种上实现找矿重大突破;鼓励矿山企业开展接替资源勘查。限制勘查区内严格限制新设探矿权,新设探矿权必须通过产业政策、布局合理性等方面的专门论证,且不得影响限制性主矿种勘查;影响主矿种勘查的已设探矿权应逐步退出。对现有探矿权未达到勘查准入条件的,限期提出整改措施,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根据限制区探矿权数逐渐收缩原则,通过整合分期分批依法减少探矿权数量。

四、重要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一)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贵港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确定重点、限制和禁止开采的矿种。

重点开采矿种为锰、铅、锌、金、矿泉水、地热、水泥用灰岩、制碱用灰岩。采矿权指标优先配置给重点开采矿种。

限制开采矿种为稀土和三水型铝土矿,限制稀土采矿权数量,并按照国家下发的年度稀土生产总量实行调控。三水型铝土矿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开采。

禁止开采矿种:煤、毒砂、砂金、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

(二)开采规划分区。

1.重点矿区。

根据自治区划定的重点矿区,贵港市落实2个重点矿区,分别为贵港黄练水泥用灰岩矿区和平南县六陈-大洲稀土矿区。

1平南县六陈-大洲稀土矿区ZK001):位于平南县六陈镇、大洲镇,为国家规划矿区,面积397平方公里,开采主矿种稀土矿,未设稀土采矿权,规划设置稀土采矿权2个,开采总量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配额。该区内的砂石土类采矿权设置不能破坏和开发稀土矿资源。

2)贵港黄练水泥用灰岩矿区(ZKS001):位于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镇、黄练镇、蒙公乡,为自治区级重点矿区,面积111.47平方公里。已设水泥用灰岩采矿权3个,拟新设水泥用灰岩采矿权1个,规划设置4个采矿权。引导企业规模化开采,水泥用灰岩最低开采规模为100万吨/年。

重点矿区以自治区重点矿产为主进行划定,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引导企业规模化开采,要求水泥用灰岩最低开采规模为100万吨/年,打造新型现代化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优质资源规模开发集约利用,支撑当地资源产业发展。

2.限制开采区

对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钨矿、稀土矿,以及现有技术条件下开发对环境具有破坏性影响的矿产实行限制性开采,全市共划分5处限制开采区。

1贵港市振南—颜塘—蒙公外围三水铝土矿限制开采区(CX001):位于贵港市覃塘区,面积200平方公里。规划期内限制三水型铝土矿开采。

2)龙山—龙头山金多金属矿限制开采区(CX002):位于港北区中里乡、根竹乡,面积299.30平方公里,是贵港市主要的金矿产地之一,同时该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突出。本区严格限制采矿权数量,加强对金矿、铅锌矿、硫铁矿开采的监管,坚持环保一票否决制,保护达开水库,若达开水库最终被划为贵港市水源地保护区,则禁止金矿、铅锌矿、硫铁矿开采,现有矿山按照有关规定有序退出。现有开采金矿采矿权5个,硫铁矿采矿权3个,铅锌矿采矿权2个、矿泉水采矿权1个,规划新设采矿权3个。规划设置采矿权14个。

3)北山页岩限制开采区(CX003):位于港北区港北镇,面积23.29平方公里。已设置1个砖瓦用页岩采矿权和2个矿泉水采矿权,现有砖瓦用页岩矿山到期后关闭,不再新设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矿泉水采矿权的延续需征得有关部门同意,规划设置3个采矿权。

4)贵港市大圩三水铝土矿限制开采区(CX004):位于港北区:面积73.97平方公里,规划期内限制三水型铝土矿开采。已设置石灰岩采矿权2个,规划设置采矿权2个。

5)贵港三里-大岭—龙庆三水铝土矿限制开采区(CX005):位于覃塘区,面积314平方公里,规划期内限制三水型铝土矿开采。区内已设置2个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2个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规划新设1个冶金溶剂用石灰岩采矿权,规划设置采矿权5个。

限制开采区内要限制采矿权总数,新立主矿种采矿权要经过严格的规划论证,其它矿种的开采不得影响主矿种的开发。现有采矿权影响主矿种开发的应有序退出。

3.禁止开采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地质保护遗迹、湿地公园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划为禁止开采区,全市有明确范围的禁止开采区共划定11处:

1)黄练洗马塘砷矿禁止开采区(CJ001):位于黄练镇西镇龙山顶附近,面积3.07平方公里。该区位于镇龙山主峰附近,是宾阳县饮用水源头之一,也是自治区政府明令禁止开采的矿区。区内除砷(毒砂)矿外,还伴生有黄金,现未设置采矿权。

2)东山—群山—猫儿山石灰岩禁止开采区(CJ002):位于港北区郁江北岸,面积9.75平方公里。石灰岩山呈孤峰或峰丛耸立于浔郁岩溶平原,风景别致,新建南广高铁沿边穿过。区内未设置采矿权。

3)大平山自然保护区-桂平国家地质公园-贵港桂平市市区饮用水保护区(CJ003):位于桂平市西山镇至大平山一带以及白石山,面积74.8712平方公里,区内未设置采矿权。

4)贵港市达开水库饮用水保护区(CJ004):位于港北区达开水库区,面积2.0413平方公里,区内未设置采矿权。

5)贵港市泸湾江饮用水保护区(CJ005)位于覃塘区泸湾江一带,面积0.6521平方公里,区内未设置采矿权。

6)贵港市平南县河南水厂饮用水保护区(CJ006):位于平南县城,面积1.815平方公里,区内未设置采矿权。

7)贵港市平南县县城水厂保护区(CJ007):位于平南县城,面积0.8185平方公里,区内未设置采矿权。

8)贵港市覃塘城区饮用水保护区(CJ008):位于覃塘区平龙水库,面积1.8585平方公里,区内未设置采矿权。

9)贵港市桂平市市区饮用水保护区(CJ009):位于桂平市城区附近,面积1.062平方公里,区内未设置采矿权。

10)玉林市郁江引水工程饮用水保护区(CJ010):位于港南区瓦塘乡一带,面积0.4009平方公里,区内未设置采矿权。

11)大容山自然保护区(CJ011):位于桂平市中沙镇大容山区,面积8.3895平方公里,区内未设置采矿权。

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一定距离;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等一定范围内;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公益林保护区;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等,以及矿产开发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影响或存在难以防范的矿山安全隐患的地区也属于禁止开采区,其范围从有关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露天开采矿产资源。

禁止开采区内不得新设采矿权和商业性探矿权,已设置的采矿权和商业性探矿权要有序退出,有效期届满后原则上不予延续。

新设采矿权涉及未明确范围禁止开采矿产资源区域的,在符合本规划基础上,还需须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设置。

(三)开发利用总量调控与转型升级。

1.开采总量调控

根据贵港市矿产资源储量情况、开发利用情况和经济发展需求,对稀土矿实行年度生产总量调控管理,年开采总量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指标进行调控。规划到2020年,全市重要矿产开采总量力争达到3000万吨。

2.采矿权数量调控

根据自治区规划,到2020年,贵港市采矿权数量控制在235个以内。其中市辖区85个,桂平市73个,平南县62个,市预留15个机动指标,机动指标优先保障轻质碳酸钙制碱用灰岩矿和重大项目用矿。

3.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1)开采规模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通过上大压小、整合等手段逐步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新立矿山的最低开采规模必须达到附表12的标准。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5%。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矿山服务年限相适应,坚持大矿大开,合理引导小矿山的开发利用。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现有矿山应逐步达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2)产品结构调整。

目前贵港市已形成以水泥用灰岩、金矿、铅锌矿和锰矿为主的矿业结构,未来重点发展轻质碳酸钙产业,在环保条件达到要求前提下,有序发展金矿、铅锌矿采选业,稳定发展锰矿采选业,稳定水泥用灰岩产量。为了使贵港市矿业持续稳步发展,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采矿权指标优先给轻质碳酸钙企业,争取在规划期内制碱用灰岩矿山建成投产。

在环保达到要求前提下,鼓励企业大力开发龙头山金矿田,支持矿山企业勘查开发金矿、铅锌矿资源,建设贵港市有色矿产选冶基地。

巩固发展水泥生产,以华润(贵港)、华润(平南)、台泥(贵港)水泥企业为龙头,保持水泥工业在矿业中的龙头地位。

3)技术结构调整。

鼓励矿山企业研发松软锰、三水型铝土矿等低品位、难利用矿产资源的选冶技术。加快高砷原生金矿冶炼技术研究,使龙山金矿田一带的原生金矿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加快矿山企业技术改造,开发锰的系列产品,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以高端产品为目标,着力延伸产业链,扩大产品体系和种类,推进钢铁、铜、铝生产加工和精深加工以及铁合金和锰合金深加工;用好石灰岩、辉绿岩等建材类矿产资源,大力发展轻质碳酸钙产业、节能环保型和中高端建材产业。鼓励矿山企业探索开发老矿山深部资源的技术。

4.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矿山服务年限相适应,坚持大矿大开,合理引导小矿山的开发利用。新立矿山的最低开采规模必须达到附表12的标准。贵港市市辖区不再新建设计开采规模200万吨/年以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水泥用灰岩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100万吨/年。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现有矿山应逐步达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5.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矿山开采实行准入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前期管理,把好矿产资源利用源头关。

1)资质准入:采矿权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限制类矿种采矿权的,应出具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

2)最低开采规模准入:矿山生产规模必须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并符合最低开采规模。严格执行自治区规划制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其中锰:5万吨/年、矿泉水:1万吨/年。

3)空间布局准入:矿山开采区域必须符合规划开采分区或区块管理要求。

4)开采技术准入:矿山开发技术符合国家关于先进、鼓励、限制、淘汰的矿产资源开发技术、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的相关要求,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矿产开发项目。

5)环保准入:禁止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短期内无法有效治理区域开采矿产资源。限制开采市场供过于求,开采或使用过程中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矿产资源。对于达开水库保护区内的矿山,若达开水库未划为饮用水源地,可保留或延续采矿权,须达到环保部门要求的标准。

(四)节约与综合利用

坚持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利用,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对没有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不予备案,对共、伴生矿床,有条件综合利用而没有提出综合开发利用方案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和批准新建矿山。一矿多用的矿产要按矿石质量分级利用。对破坏和浪费矿产资源严重的矿山企业应限期按集约化、规模化的要求统一规划、整顿重组。

矿山企业必须按批准的矿山开采设计或开采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要贫富兼采、大小兼采、难易兼采。所有矿山采矿回采率、选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必须达到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最低指标的要求。通过市场、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主要矿山开采回采率达标率为85%,主要矿山选矿回收率达标率为85%,主要矿山综合利用率达标率为85%

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依靠科学技术与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研究贫矿和难选、冶矿产开发利用的新技术和矿产品深加工新技术;鼓励矿山企业对有色金属、贵金属和锰矿的尾矿进行二次回收利用,努力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在符合有关规定情况下,水泥用灰岩矿山开采矿石夹层中的白云岩、泥灰岩可用于建筑石料,制碱用灰岩矿山开采质量不达标矿石可用于建筑石料。

五、重点项目

规划期间,贵港市重点实施以下6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以支撑全市轻质碳酸钙、水泥工业发展需要,推动稀土、三水型铝土矿开发利用。

1.贵港市制碱用灰岩(轻质碳酸钙用)调查评价项目。

在平南县、覃塘区调查评价制碱用灰岩(轻质碳酸钙用),查明资源分布、矿石质量、水工环地质环境,为贵港市发展轻质碳酸钙产业提供资源保障,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预算金额100万元。预期查明5~8个制碱用灰岩矿区,预计提交制碱用灰岩远景资源储量2.6亿吨。

2.贵港三水型铝土矿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对三水型铝土矿选冶技术进行研究攻关,解决三水型铝土矿合理开发利用的技术问题,提高三水型铝土矿资源利用率,对全区三水型铝土矿的合理开发利用起到示范作用。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财政拨款,预算约1000万元。

3.平南县轻质碳酸钙开发。

新建35座制碱用灰岩矿山,年产(准)轻质碳酸钙60万吨、重钙粉40万吨。资金由企业自筹,投资金额约18亿元,项目达产后年总产值达20亿元以上。

4.台泥(贵港)水泥有限公司龙祖山石灰岩矿开发项目。

新建一座大型水泥用灰岩矿山,将覃塘区的矿产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资金由企业自筹,投资金额约1亿元,预期年产值0.5亿元。

5.平南县六陈稀土矿开发项目。

平南县六陈矿区探获一个大型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床,查明的稀土氧化物资源储量为48.59万吨。拟新设一个稀土采矿权,建成1000/年(REO)的稀土生产能力,资金由企业自筹,投资金额约1亿元,预期年产值2亿元。

6.覃塘区轻质碳酸钙开发项目。

覃塘区轻质碳酸钙项目引进1个轻质碳酸钙企业,新建1座制碱用灰岩矿山,年产轻质碳酸钙100万吨。资金由企业自筹,投资金额约10亿元,项目达产后年总产值达15亿元以上。

第四章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一、开采布局

(一)允许开采区

将以下区域划为允许开采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保证程度较高;矿产品或其加工制品有市场前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经济条件较好;在开发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小,或虽有一定影响,但恢复治理容易的区域。我市共划定允许开采区11处。

1.覃塘黄练石灰岩允许开采区(SCY001):位于覃塘区黄练镇,面积13.06平方公里。已有建筑用灰岩采矿权6个,规划设置采矿权6个。

2.覃塘页岩、砂泥岩、砂岩允许开采区(SCY002):位于覃塘镇北,面积14平方公里。已设置1个砖瓦用页岩采矿权,拟新设水泥配料泥质砂岩矿采矿权1个,规划设置采矿权2个。

3.黄练砂岩、砂泥岩允许开采区(SCY003):位于黄练镇至三里镇,面积50.39平方公里。该区已有台泥(贵港)水泥配料用砂岩采矿权2个,另有2个建筑用砂岩采矿权。规划期间原有的2个建筑用砂岩采矿权到期后关闭,新设2个泥质砂岩矿、1个砖瓦用砂岩矿,共设置采矿权5个。

4.庆丰六乌山页岩、砂泥岩允许开采区(SCY004):位于港北区庆丰镇北,面积7.87平方公里。区内有页岩、砂泥岩分布,规划新设2个页岩、砂泥岩采矿权。共设置采矿权2个。

5.港北页岩、砂泥岩允许开采区(SCY005):位于港北区面积3.55平方公里。本区已设置页岩采矿权3个,到期不再延续,规划新设置采矿权1个,共设置采矿权4个。

6.新塘页岩矿、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砂泥岩允许开采区(SCY006):位于港南区新塘镇万福村,面积1.79平方公里。规划新设2个页岩矿、砂泥岩采矿权、1个水泥配料用粘土矿采矿权,共设置采矿权3个。

7.瓦塘页岩、砂泥岩允许开采区(SCY07):位于港南区瓦塘镇湴垌村,面积1平方公里。区内规划设置砖瓦用页岩、砂泥岩采矿权1个。

8.六里页岩、砂泥岩允许开采区(SCY008):位于港南区瓦塘镇六里村,面积16.51平方公里。已设置页岩采矿权1个,规划新设采矿权1个。共设置采矿权2个。

9.木梓辉绿岩、页岩、砂泥岩、建筑用砂允许开采区(SCY09):位于港南区木梓镇一带,面积46.79平方公里。已设置1个铜矿采矿权,1个辉绿岩采矿权。规划期内铜矿山和辉绿岩矿山继续开采,另由港南区迁移部分粘土矿山到本区开发页岩。该区拟新设1个建筑用砂采矿权,2个辉绿岩采矿权,2个页岩、砂泥岩矿,共设置采矿权7个。

10.木格页岩、砂泥岩允许开采区(SCY010):位于港南区木格镇云垌村,面积28.63平方公里。规划新设采矿权1个。

11.东龙-樟木砂石土允许开采区(SCY011):位于贵港市覃塘区,面积133.18平方公里,区内铝土矿的开采由自治区统筹规划,已设砖瓦用页岩采矿权2个,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2个,拟新设4个采矿权,开采砂石、页岩和水泥配料矿产资源,共设置采矿权8个。

允许开采区内新设采矿权必须符合最低开采规模、矿山设置数量、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开发利用水平、环境保护要求等规划准入条件。允许开采区达不到规划准入条件的现有采矿权必须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采矿权延续或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在允许开采区、备选开采区或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以外,原则上不得新设砂石土矿产采矿权;确需新设时,必须通过规划论证并依法进行规划调整或修改。

(二)备选开采区

在市辖区共划分5处备选开采区。

东龙石灰岩、砂岩备选开采区(SCB001):位于东龙镇,面积6.14平方公里。区内赋存有石灰岩、泥岩、砂岩、硅质岩等。本区未设置采矿权,主要用于供应贵港至来宾二级公路续建工程。

2.覃塘石灰岩备选开采区(SCB002)。

位于覃塘镇,面积21.83平方公里。区内赋存有石灰岩。本区未设置采矿权,主要用于供应贵港至隆安高速公路续建工程。

3.港北砂岩、石灰岩备选开采区(SCB003)。

位于庆丰镇、大圩镇,34.62平方公里。区内赋存有砂岩、粉砂岩、泥灰岩,本区未设置采矿权,主要供应贵港至隆安高速公路续建工程。

4.大圩页岩备选开采区(SCB004):位于港北区大圩镇和桂平市白沙镇,面积3.61平方公里,区内赋存有页岩。本区未设置采矿权,主要用于供应贵港至隆安高速公路续建工程。

5.木格砂岩备选开采区(SCB005):位于木格镇,面积1.2平方公里。区内出露赋存有粉砂岩、钙质砂岩夹泥岩(页岩)。本区未设置采矿权,主要用于供应兴业至六景高速公路贵港段;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贵港城区江南互通至梧贵高速贵港南出口公路工程。

备选开采区内新设采矿权必须是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服务,可探索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开采与保护监管。

二、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根据贵港市矿产资源储量情况、开发利用情况和经济发展需要,全市砂石土矿产的开采总量力争达到在2500万吨。

2020年,贵港市建筑用砂石和水泥用灰岩采矿权总量不超过50个,其中桂平市不得超过13个,平南县不得超过13个。

三、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贵港市市辖三区(港北区、覃塘区、港南区)新建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设计开采规模不得低于200万吨/年,桂平市和平南县县城所在镇建筑用砂石(露天采石场)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不得低于20万吨/,其他地区不得低于10万吨/年。新立矿山的最低开采规模必须达到附表12的标准。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5%

继续推广使用页岩、泥岩、砂泥岩烧制的空心砖取代粘土实心砖,鼓励企业开采砂岩、花岗岩、辉绿岩等替代凹陷开采的石灰岩矿用于建筑石料。

四、新建石灰岩露天凹陷开采矿山准入条件

(一)必须开展专项的水文地质调查,查清矿区内的水文地质条件。合理控制开采深度,加强矿山地下水位动态监测,避免大降深、大流量、断续抽排地下水造成地面岩溶塌陷。

(二)开展矿山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科学评估凹陷开采造成的环境影响,开采前必须完成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治理范围须考虑矿山开采对矿山周边影响范围。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全部防治责任,切实保护矿区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按时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保证金(基金),保证金(基金)计算范围须考虑矿山开采对矿山周边影响范围。

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坚持创新、绿色、协调发展理念,保护“三类空间”和“三条红线”,全面提升矿区环境质量。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矿业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责任,推进第三方专业治理,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恢复、责任追究”的保护责任制度体系。

建立动态监测调查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损毁监测工作体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规和政策,建立完善治理后土地的权益分配及出资人用矿、用地支持政策及惩罚措施。推行矿山开采设计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和同步实施的“三同步”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鼓励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生产和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矿山企业实现“边生产、边治理、边绿化”,严格按照双方案推进矿山恢复治理工作。

生产矿山在资源储量即将消耗完时转入治理性开采阶段,矿山企业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矿山恢复治理工作,恢复治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审批办理闭坑手续。规划期间,闭坑矿山恢复治理率达到100%。新建矿山严格按合理预测、科学预防的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从源头上预防矿山开采破坏地质环境;按自治区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基金),保障治理经费。必须进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新建和扩建矿山必须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并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做出承诺。到2020年,矿山恢复治理面积力争达到100公顷。

(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积极申请中央财政和地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专项、国土综合整治、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及山水林田湖生态治理工程、重金属和危险废弃物污染综合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破坏现状调查、矿山环境破坏和土地损毁情况评估和重要区域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按照“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尝试将治理后的土地使用权挂牌招标的方式吸收投资,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投资,加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力度。到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面积达到10公顷。

(三)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以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三区两线”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为重点,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已经对地质环境造成较大破坏,可能或已经危害到人居环境、生态系统、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矿山等划为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落实自治区规划划定石卡至桥圩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覃塘—武宣桐岭镇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桂平—平南段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等3处重点治理区。根据贵港市实际补充划定9处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重点治理区内属于历史遗留矿山的由政府治理,非历史遗留矿山的由采矿权人治理。自治区和贵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有关专项资金优先安排重点治理区的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1.覃塘黄练峡石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9座,主要治理任务是地形地貌景观治理恢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平整土地。

2.贵港覃塘—港北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2座,治理恢复面积1.20Km2,矿区土地复垦面积0.82Km2,主要治理任务是治理露天采石场、页岩矿边坡,平整土地、恢复植被。

3.龙山—龙头山金多金属矿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14座矿山,规划期内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包括地形地貌景观治理恢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治理排土场、尾矿库,平整土地,进行植被恢复。

4.港北页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3座,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实施矿区城区生态恢复与重建,复垦为工业用地。

5.覃塘石卡定祥山石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4座石灰岩矿山,危岩治理、采矿区及矿山公路治理、生活区拆除复垦、尾矿库、采场复垦。

6.石卡至桥圩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5座,治理恢复面积1.67Km2,矿区土地复垦面积1.50Km2,主要治理任务是消除危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露天采场边坡,平整土地、恢复植被。

7.港北旺华石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3座,主要治理任务是恢复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平整土地,复垦为林地、草地。

8.锡基坑—厚禄—庆丰铅锌矿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3座铅锌矿山,主要治理任务至采取措施治理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对治理区内压占或损坏林地、农田的废石堆、尾矿渣堆进行清理,并进行土地复垦。

9.桂平蒙圩石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6座,采取措施治理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对治理区内压占或损坏林地、农田的废石堆、尾矿渣堆进行清理,并进行土地复垦。

10.桂平—平南段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8座,治理恢复面积0.65Km2,矿区土地复垦面积0.49Km2,主要治理任务是治理露天采场边坡,土地平整、恢复植被。

11.木圭锰矿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17座矿山,主要治理认为包括回填采坑、平整土地,修建挡土墙、截排水沟等,复垦土地。治理排土场、尾矿库,平整土地,进行植被恢复。

12.平南东山石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内共有矿山11座,采取措施治理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对治理区内压占或损坏林地、农田的废石堆、尾矿渣堆进行清理,并进行土地复垦。

三、矿区土地复垦

(一)生产矿山和新建矿山土地复垦

生产矿山和新建矿山损毁土地由采矿权人负责复垦,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严格按合理预测、集约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要求编制矿山土地复垦方案,从源头上预防矿山开采扩大损毁土地面积,按国家和广西复垦法规政策要求缴存土地复垦费用,保障矿山土地复垦经费。土地复垦方案须遵循土地复垦不低于原用途功能恢复用途,宜耕区域尽量复垦为耕地

推广利用先进的复垦模式和用地改革成果,引导、推进矿山企业“边生产、边复垦”。简化矿山土地复垦中间验收和费用支取手续,形成缴存、支出的良性循环机制。规划期内,全市生产矿山和新建矿山复垦率达100%。到2020年,生产矿山新增矿区复垦土地100公顷。

(二)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复垦

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由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复垦,切实查清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情况,以人为本,增强实效,统筹安排重点区域、贫困地区因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的复垦工作;争取将工作纳入国土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生态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景观改造、扶贫攻坚等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按规范要求对损毁土地进行复垦;严格按项目管理的要求监督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项目,实现从立项至验收的全过程监管。到2020年,复垦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10公顷以上。

四、现有凹陷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桂平市、平南县凹陷开采石灰岩矿,大量频繁的抽排地下水,地下水动力条件强烈改变,极易在矿区周边浅覆盖区产生岩溶地面塌陷或地裂缝、地面开裂,房屋地基下沉,房屋倒塌、农田无水灌溉,人畜无水饮用等问题,引发的地质灾害威胁到周边村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基本农田和耕地也受到不同程度水土流失的影响。必须提高对岩溶地区石灰石矿凹陷开采危害性的认识,自觉加大对生态环境的防护力度,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必须要严格控制开采深度,提高防护和恢复生态环境技术水平,确保群众生命安。

(一)强化矿业权人主体责任。

矿山开采造成矿区周边地质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矿山作为责任主体应承担全部防治责任。矿山开采是造成矿区周边地质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最主要的原因,矿山作为责任主体应承担全部防治责任,把责任落实到编制采矿许可登记申请材料。

(二)严格控制开采深度。

矿山开采深度的设计必须以充分的水文地质资料为依据,开采深度的确定必须综合考虑矿山开采过程中抽排地下水形成漏斗效应对矿山周围地质环境的影响和企业防治地质灾害的技术能力等因素,要以能够切实保护矿区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底线。

(三)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必须充分考虑的漏斗效应影响范围。

要充分考虑矿山开采抽排地下水产生漏斗效应对矿区周边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等因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保证金(基金)计算范围应包含矿山开采对矿山周边影响范围。

(四)加强对凹陷矿山监管,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

定期巡查凹陷开采矿山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矿山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地质环境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的、矿山未按规定足额缴存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基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的等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重点治理工程

落实自治区规划部署的重点治理工程,包括国道G209覃塘—武宣桐岭段(贵港段)非金属建材矿山、省高速S304桂平—平南段非金属建材矿山、台泥(贵港)水泥有限公司灰岩矿山、桂平至平南锰矿山、平南县城规划区废弃矿山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重点工程和矿山土地复垦重点工程,结合贵港实际确定部署以下重点治理工程:

(一)龙头山金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ZL001)。

龙头山金矿是贵港市黄金生产主要矿山之一,该矿发现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早年乱采滥挖,水土流失严重,废石尾砂不断冲入矿区北西侧地形陡峭的旱河流经之地阴坑,造成旱河河床普遍抬高1~2米以上,加剧了水患,危及324国道的安全。龙头山金矿经过治理,水土流失得到控制,残留的选矿污水已达标排放。且通过封山育林和矿山整治,矿区南面山坡生态环境已基本恢复。但仍存在滑坡、崩塌的危险。预测未来新增占用破坏土地面积0.2平方公里。主要治理任务是地质灾害治理、久采坑土地复垦、回填采空区、修建拦土(石)坝。

(二)桂平市厚禄锡基坑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ZL002)。

该矿山地处浔郁喀斯特岩溶平原中部,海拔标高仅数十米,地势平缓,周围基本上为农田保护区。由于开采历史已久,留下不少废采坑。矿山坑口仅高出农田不足十米。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开采条件复杂,该矿目前是贵港市铅锌矿的主要矿山之一。矿山已占用、破坏土地面积0.83平方公里,20162020年,治理恢复面积0.12平方公里。主要任务是地质灾害治理、复垦、平整土地、造林、绿化、回填采空区等,靠近基本农田的坑口、废碴堆放处应砌隔离带,防止损坏农田。

(三)桂平市木圭灯笼岭D矿段地质环境治理工程(ZL003)。

木圭锰矿是广西最老的国营锰矿区,由于矿区面积大,盗采、滥采现象经常发生,破坏土地、植被、造成水土流失。通过矿权整合和治理工程实施,上述现象已得到改善,如木圭锰矿沙岗矿山地质环境工程已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验收。但仍需进一步治理。其中,矿山已损毁破坏土地面积0.27平方公里,预测未来新增占用破坏土地面积0.12平方公里。2016~2018年间,该矿山应恢复治理面积0.38平方公里。主要治理任务:地质灾害治理、复垦、平整土地、造林、绿化。

(四)平南河景石灰岩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ZL004)。

该矿山地处浔郁喀斯特岩溶平原区,海拔标高三十余米,地势平缓,周围农田和村庄较密。由于开采历史已久,矿区及周边留下不少废采坑。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开采条件复杂,该矿目前是平南县水泥用灰岩的主要矿山之一。矿山已占用、破坏土地面积4平方公里,2016~2020年,治理恢复面积15平方公里。主要任务是地面岩溶塌陷回填、清理危岩、帷幕灌浆、地下水监测,防止损坏农田。

第六章绿色矿业发展

一、绿色和谐矿山建设

(一)总体布局。

按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条件,安排5座矿山作为试点开展绿色和谐矿山建设,总结探索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全面开展绿色和谐矿山建设。

2020年,除不适合开展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矿山外,其它大中型矿山和小型金属矿山基本建成绿色和谐矿山,小型非金属矿山按照绿色和谐矿山基本条件进行规范管理,全县基本形成绿色和谐矿山格局。

(二)建设目标。

2020年,全市绿色矿山比例达到15%,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型矿山达到自治区级绿色矿山标准并基本达到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和谐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做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

(三)建设任务

1.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

根据自治区绿色和谐矿山建设方案,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定祥山水泥用石灰石矿南区、广西泰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桂平市锡基坑铅锌矿、平南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平南县马鞍山矿区铅矿、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定祥山水泥用石灰石矿北区、广西木圭锰矿、平南鑫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官成铅锌矿等6座矿山建设为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要编制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并开展建设活动,到2020年,建成6座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研究探索有地方特色的绿色和谐矿山创建模式,总结推广不同类型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成功经验,带动后期矿山企业开展绿色和谐矿山建设活动。

2.市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

分别在每个县(市、区)选择1座有条件的大中型矿山开展市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试点,试点矿山分别为广西贵港市覃塘区狗腰山树建矿产品加工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贵港市高速矿业有限公司石牛岭辉绿岩矿、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厂、桂平市蒙圩镇顺源石场、丹竹石华塘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规划期内新建的大中型矿山按照市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标准筹建。

除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外,鼓励全市大中型矿山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分批开展市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将绿色矿业理念贯彻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

严格新建矿山管理,要求新建矿山将建设绿色和谐矿山列入企业发展规划,编制完成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绿色和谐矿山基本条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加强生产矿山监管,将绿色和谐矿山建设情况作为矿山开发利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生产矿山根据已备案的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绿色和谐矿山基本条件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开展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加快改造升级进程,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大科技投入,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生产布局,加强环境保护,促进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矿地和谐的协调发展。

2020年,大中型矿山基本建成绿色和谐矿山,绿色和谐矿山比例力争达到15%以上,全市基本形成绿色和谐矿山建设格局。

(四)配套政策和管理措施

绿色矿山的创建,以矿山企业或所在地方政府为主体,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绿色矿山范围内残遗的矿产资源及矿区周边可综合利用的矿产资源,依法优先配置给创建绿色矿山的单位。

合理利用土地,促进国有土地的土地复垦,按照“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依据规划批准的用途,可以依法确定给复垦单位或个人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流转,产生的相应收益归复垦者。优先项目扶持,推动试点工作。

确定为绿色矿山的,将列为政府重点扶持对象,优先安排省内治理项目,并积极组织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矿山环境治理等项目。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创建绿色矿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创建绿色矿山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的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绿色矿山建设的意识,增强各级政府和矿山企业创建绿色矿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健全绿色矿山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绿色矿山建设有关办法,使绿色矿山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探索通过多种手段提高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积极主动性,督促矿山企业积极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应社会责任。

二、轻质碳酸钙产业绿色发展建设

(一)建设目标

建设集矿产资源开采、产品粗加工、精深加工和下游产业等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集群。以轻质碳酸钙为主体,以食药品级和分析纯纳米碳酸钙为重点,配套一定的重质碳酸钙和高端石材,形成完整的碳酸钙产业链,打造一批碳酸钙下游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引导现有水泥企业向轻质碳酸钙产业转型。

(二)主要任务

1.优化产业布局

覃塘区以制碱用灰岩矿石开采、轻质碳酸钙生产、磨粉与产品粗加工为主,平南县以制碱用灰岩矿石开采、轻质碳酸钙下游生产及精深加工为主。

2.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

围绕碳酸钙产业及其周边产业集群引入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以碳酸钙产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扩大产业规模,构建龙头企业带动、周边产业集聚的碳酸钙产业矿业经济示范园区发展蓝图。

3.制定配套扶持政策

出台扶持碳酸钙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和措施,用足承接产业转移、西部大开发投资和新办工业企业的优惠政策,对重大碳酸钙产业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和土地倾斜。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探索简化纳米碳酸钙制碱用灰岩矿挂牌出让程序。

第七章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规划区块是指导矿业权合理设置的空间单元,通过合理划定勘查规划区块落实探矿权设置区划。

(一)区块设置

全市高风险矿产不划分具体勘查规划区块。低风险矿产落实自治区规划划定的12个勘查规划区块,分别为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资源勘探、广西贵港市振南铝土矿普查、广西贵港市蒙公铝土矿勘探、广西贵港市三里铝土矿普查、广西贵港市石卡铝土矿普查、广西贵港市邓保铝土矿普查、广西贵港市颜塘村铝土矿普查、广西贵港市龙庆村铝土矿普查、广西贵港市大圩铝土矿普查、广西贵港市大岭铝土矿详查、广西贵港市龙祖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勘探、广西桂平市蒙圩镇流澜矿区水泥用灰岩矿详查。

勘查规划区块设置遵循“上级划定,逐级落实”原则。县级规划全面落实自治区和市级规划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包括核实区块名称和坐标范围,空间上将勘查规划区块落实到规划图层作为管理依据,确保空间、政策和管理措施落地。

(二)区块管理

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一个探矿权;低风险矿产探矿权的新立和调整必须符合勘查规划区块的空间布局要求;对因受国家或自治区重大产业政策或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调整、重大勘查发现、国土资源部或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确需调整范围的勘查规划区块,可依据相关政策调整;勘查规划区块之间不得重叠。

二、采矿权设置区划

规划区块是指导矿业权合理设置的空间单元,通过合理划定开采规划区块落实采矿权设置区划。

(一)区块设置

按照采矿权区块设置要求,高风险矿产和低风险矿产达到详查以上(含详查)勘查程度的矿区原则上应划定开采规划区块。无风险矿种(三类矿产)根据矿产资源赋存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直接进行采矿权设置区划。

全市共设置开采规划区块114个,其中采已设采矿权保留60个,拟新设采矿权区块49个、已设采矿权整合1个、已设采矿权调整4个。在市辖区共设置开采规划区块71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区块45个,拟新设采矿权区块21个、已设采矿权整合1个、已设采矿权调整4个。在桂平市设置开采规划区块12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区块9个,拟新设采矿权区块3个。在平南县设置开采规划区块31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区块6个,拟新设采矿权区块25个。

重要矿产开采规划区块:共划定重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60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区块30个,已设采矿权整合1个,已设采矿权调整3个,拟新设采矿权区块26个。在市辖区共设置重要矿产开采规划区块31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区块21个,已设采矿权整合1个,已设采矿权调整3个,拟新设采矿权区块6个。在桂平市设置重要矿产开采规划区块12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区块9个,拟新设采矿权区块3个。在平南县设置重要矿产开采规划区块23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区块6个,拟新设采矿权区块17个。

砂石土矿产开采规划区块:全市共划定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54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区块31个,拟新设采矿权区块23个。市辖三区共划定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44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区块31个,拟新设采矿权区块14个;平南县划定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8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区块1个,拟新设采矿权区块7个。

(二)区块管理。

重要矿产开采规划区块管理措施: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一个采矿权;已设采矿权不符合开采规划区块布局的,应按照开采规划区块布局逐步调整;开采规划区块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不得新设采矿权,确需新设的,必须通过规划论证并依法进行规划调整;开采规划区块投放在满足规划空间布局要求基础上,需同时满足采矿权数量控制指标要求,重要矿产资源采矿权数超出重要矿产采矿权数量控制指标的,开采规划区块停止投放采矿权。

砂石土矿产开采规划区块管理措施:严格管理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一个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只设一个采矿权;已设砂石土采矿权不符合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布局的,应按照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布局逐步调整;新设砂石土采矿权必须同时满足规划空间布局(在允许开采区、备选开采区或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内)及采矿权数量控制指标(不超过砂石土采矿权总数量指标以及允许开采区规划设置数量指标)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通过规划论证并依法进行规划调整。

三、矿产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一)矿产资源勘查监督管理。

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勘查行为。落实自治区制定的探矿权勘查信息公示及抽查制度,落实矿产督察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勘查行为。依法查处矿产资源勘查违法行为,加大“以采代探”、“边探边采”等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秩序。

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自治区规划制定的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档案管理制度、地质勘查资质退出机制,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的监督管理,营造依法依规诚信勘查的良好氛围。

(二)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加强规划管控。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条件;矿产资源开发必须符合开采规划分区、开采规划区块等规划空间管控(重要矿产资源需满足开采规划区块、探矿权勘查范围等空间布局,砂石土采矿权需在允许开采区、备选开采区或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内),同时采矿权数量不能超出规划采矿权数量控制指标(重要矿产采矿权指标、砂石土采矿权指标以及相关规划区设置采矿权数量指标);禁止开采区禁止新设采矿权,已设采矿权有效期届满后原则上不予延续。

切实加强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工作。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分级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的审批权限审批采矿权。

严格落实采矿权年度信息公示及抽查制度。结合矿产资源督查管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加强矿山储量监测和管理。强化矿山查明及占用资源储量登记管理,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实现对矿山储量利用情况实时监控。

第八章规划实施管理

本《规划》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由贵港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由编制机关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

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效果作为考核政府主管领导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业绩的内容之一。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和监督应纳入年度预算,保障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矿产资源规划是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活动的重要依据,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服从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宏观指导和控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审查矿产资源调查、勘查、开采、矿山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等项目时,必须认真做好规划审查,提出规划意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不得批准项目用地。

建立健全矿业权设置规划审核的有关规范,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规划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划分区、采矿权数量、矿山“三率”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等规定和要求。属开采总量调控矿种的,其开采量(或产量)要严格执行规划确定和国家下达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加强实施评估和统筹协调,强化规划实施评估能力建设,通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中期评估等形式,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进行跟踪分析,每年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系统评估,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以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作为调整规划的重要依据,针对重要指标制定、规划布局安排和重大项目布置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促进规划实施的调整建议,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进行规划调整,以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定期开展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将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认真细化,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体系,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规划目标责任考核和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划编制单位、各矿山企业等有关人员的培训,充分认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引导矿山企业依法开发矿产资源;强化规划意识,自觉遵守规划、维护规划、执行规划,自觉抵制违反规划的行为。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逐步建立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查询与分析、辅助决策和监控功能,实现对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实时监测,实现国土资源“一张图”管理,以规划管理信息化促进规划管理科学化,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附表7:贵港市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名称

所在行政区

类别

面积(平方千米)

主要矿种

拟设探矿权数量

平南县大瑶山地区金矿重点勘查区

贵港市平南县

重点勘查区

402.7

8

贵港市龙山矿田金矿重点勘查区

贵港市

重点勘查区

364.3

金、银、铜、铅

10

桂平市厚禄大瑶山西缘铅锌矿重点勘查区

贵港市

重点勘查区

762.57

铅、锌

5

平南县官城大瑶山西南缘铅锌矿重点勘查区

贵港市

重点勘查区

281.49

铅、锌

9

平南县六陈岩体稀土矿限制勘查区

贵港市梧州市

限制勘查区

704.26

稀土

11


附表
8:贵港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

区块名称

勘查主矿种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资源勘探

地热

广西贵港市振南铝土矿普查

铝土矿

广西贵港市蒙公铝土矿勘探

铝土矿

广西贵港市三里铝土矿普查

铝土矿

广西贵港市石卡铝土矿普查

铝土矿

广西贵港市邓保铝土矿普查

铝土矿

广西贵港市颜塘村铝土矿普查

铝土矿

广西贵港市龙庆村铝土矿普查

铝土矿

广西贵港市大圩铝土矿普查

铝土矿

广西贵港市大岭铝土矿详查

铝土矿

广西贵港市龙祖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勘探

水泥用石灰岩

广西桂平市蒙圩镇流澜矿区水泥用灰岩矿详查

水泥用石灰岩


附表
9:贵港市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名称

所在行政区

类别

面积

(平方千米)

主要

矿产

拟设采矿权数量

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六陈-大洲稀土矿区

贵港市平南县

国家规划矿区

397.00

稀土

2

贵港黄练水泥用灰岩重点矿区

覃塘区覃塘镇、黄练镇、蒙公乡

重点矿区

121.35

水泥用灰岩

4

贵港市振南—颜塘—宾阳邓保—贵港市蒙公外围三水铝土矿限制开采区

南宁市、来宾市

限制开采区

114.31

三水型铝土矿

1

龙山—龙头山金多金属矿限制开采区

港北区中里乡、根竹乡

限制开采区

279.02

金矿、铅锌矿、硫铁矿

14

北山公园限制开采区

港北区

限制开采区

23.29

页岩

3

贵港市大圩三水铝土矿限制开采区

港北区大圩镇

限制开采区

73.97

三水型铝土矿

2

贵港三里-大岭—龙庆三水铝土矿限制开采区

覃塘区三里镇、石卡镇、大岭乡

限制开采区

292.47

三水型铝土矿

5

黄练洗马塘砷矿禁止开采区

覃塘区黄练镇

禁止开采区

2.79

砷(毒砂)矿

0

东山—群山—猫儿山石灰岩禁止开采区

港北区港城镇

禁止开采区

9.75

石灰岩

0

大平山自然保护区-桂平国家地质公园

贵港市桂平市

禁止开采区

74.8712

0

贵港市区达开水库饮用水保护区

贵港市港北区、桂平市

禁止开采区

2.0413

0

贵港市区泸湾江饮用水保护区

贵港市港南区、覃塘区

禁止开采区

0.6521

0

贵港市平南县河南水厂饮用水保护区

贵港市平南县

禁止开采区

1.815

0

贵港市平南县县城水厂饮用水保护区

贵港市平南县

禁止开采区

0.8185

0

贵港市覃塘区城区饮用水保护区

贵港市覃塘区

禁止开采区

1.8585

0

贵港市桂平市市区饮用水保护区

贵港市桂平市

禁止开采区

1.062

0

玉林市玉林市区郁江引水工程饮用水保护区

贵港市港南区

禁止开采区

0.4009

0

大容山自然保护区

贵港市桂平市

禁止开采区

8.3895

0


附表
10:贵港市砂石土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名称

所在行政区

类别

面积

主要矿产

拟设采矿权

数量

(平方千米)

覃塘黄练石灰岩允许开采区

覃塘区黄练镇

允许开采区

13.06

石灰岩

6

覃塘页岩、泥质砂岩允许开采区

覃塘镇

允许开采区

14.00

页岩、水泥配料泥质砂岩矿

2

黄练砂岩、页岩、砂泥岩鼓励开采区

黄练镇至三里镇

允许开采区

50.39

砂岩、泥岩、砂泥岩

5

庆丰六乌山页岩、砂泥岩允许开采区

港北区庆丰镇

允许开采区

7.87

页岩、砂泥岩

2

港北页岩、砂泥岩允许开采区

港北区港城镇

允许开采区

3.55

页岩、砂泥岩

4

新塘页岩矿、砂泥岩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允许开采区

港南区新塘镇

允许开采区

1.79

水泥配料用粘土、页岩、砂泥岩

3

瓦塘页岩、砂泥岩允许开采区

港南区瓦塘乡

允许开采区

1

页岩、砂泥岩

1

六里页岩、砂泥岩允许开采区

港南区

允许开采区

16.51

页岩、砂泥岩

2

木梓辉绿岩、页岩、砂泥岩、建筑用砂等允许开采区

港南区木梓镇

允许开采区

46.79

辉绿岩、页岩、砂泥岩、建筑用砂、铜矿

7

木格页岩、砂泥岩允许开采区

港南区木格镇

允许开采区

28.63

页岩、砂泥岩

1

东龙-樟木砂石土允许开采区

覃塘区北山乡、东龙镇、樟木乡

允许开采区

133.18

硅质岩、砂岩、页岩、粘土

8

东龙石灰岩、砂岩备选开采区

覃塘区东龙镇

备选开采区

6.14

石灰岩、砂岩

-

覃塘石灰岩备选开采区

覃塘镇

备选开采区

21.83

石灰岩

-

港北砂岩、石灰岩备选开采区

港北区

备选开采区

34.62

砂岩、石灰岩

-

大圩页岩备选开采区

港北区大圩镇、桂平白沙镇

备选开采区

3.61

页岩

-

木格砂岩备选开采区

港南区木格镇

备选开采区

1.2

砂岩

-


附表
11:贵港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区块名称

开采主矿种

广西贵港市龙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山花金矿

金矿

贵港市福六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六岭金矿

金矿

贵港市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头山金矿

金矿

广西永利矿业有限公司白沙金矿

金矿

贵港市新鑫矿业有限公司新村金矿

金矿

贵港市德贵矿业有限公司庆丰铅锌矿

铅矿

广西贵港市花果山贸易有限公司花果山矿泉水

矿泉水

广西贵港市平天山矿泉饮料有限公司平天山矿泉水

矿泉水

贵港市凉水山矿泉饮料有限公司

矿泉水

广西贵港市新民铜银矿-丰盈硫铁矿整合

硫铁矿、金矿

贵港市中强硫铁矿

硫铁矿、金矿

贵港市金源硫铁矿场

硫铁矿、金矿

广西华盛集团金港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

石灰岩

贵港市通达石料开采有限公司石督石灰岩矿

石灰岩

贵港市富岭页岩红砖厂平田页岩矿

页岩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公椅山页岩矿

页岩

贵港市锦隆建材有限公司六屯山页岩矿

页岩

桂平市金达矿业选炼有限公司木梓仙坪铜矿

铜锌银

贵港市恒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大虫岭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

广西贵港市乐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

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镇辉绿岩矿(石牛岭)

建筑用辉绿岩矿

贵港市湘城矿业有限公司小平天山铅锌矿

铅锌矿

台泥(贵港)水泥有限公司黄练岜羊山石灰岩矿

水泥石灰岩

台泥(贵港)水泥有限公司黄练和尚山石灰岩矿

水泥配料用石灰岩

台泥(贵港)水泥有限公司黄练椅山石灰岩矿

水泥用石灰岩

台泥(贵港)水泥有限公司红元泥质砂岩矿

水泥配料用砂岩

台泥(贵港)水泥有限公司马鞍山石英砂岩矿

水泥配料用砂岩

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定祥山水泥用石灰石矿北区

水泥用石灰岩

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定祥山水泥用石灰岩矿南区

水泥用石灰岩

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泥湾粘土矿

水泥配料用粘土

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天堂岭水泥配料用砂岩矿

水泥配料用砂岩

贵港市覃搪六务头闸岭铅锌矿

铅锌矿

贵港市覃塘区大岭古平木赖恒邦硫铁矿

硫铁矿、铁矿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厂

石灰岩

贵港市德旺建材有限公司犁头山石灰岩矿

石灰岩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狗腰山树建矿产品加工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石灰岩

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镇仙人洞其毫石场

石灰岩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亿威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石灰岩

贵港市郁兴服务部大连山、双联山、鸡窝山石灰岩矿

石灰岩

贵港市顺兴页岩建材厂

砖瓦用页岩

广西贵港市凤凰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石灰岩

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新旺腾山口建福石场

石灰岩

贵港市山北达鹰山尚必石灰岩矿

石灰岩

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一中山进宏石灰岩矿场

石灰岩

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黄龙村红领山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

贵港市覃塘区山北乡三等山日生石灰岩矿

石灰岩

贵港市石卡镇方竹村大村山石灰岩矿

石灰岩

贵港市覃塘区大庆黄桑山桂标石场

石灰岩

贵港市覃塘区石卡方竹村达华矿产加工场

石灰岩

贵港市吉利建材有限公司覃塘区山北乡松英村小陆玖山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

广西泰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桂平市锡基坑铅锌矿

锌矿

广西桂平市天晟矿业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C矿段锰矿

锰矿

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木圭灯笼岭E矿段锰矿

锰矿

桂平市宝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木圭灯笼岭G矿段锰矿

锰矿

桂平市金雅选矿厂(有限责任公司)锡基坑铅锌矿

锌矿

桂平市宝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木圭灯笼岭A矿段锰矿

锰矿

广西木圭锰矿

锰矿

桂平市宝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木圭灯笼岭B矿段锰矿

锰矿

贵港市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桂平市碧滩银金铅矿

银矿、金、铅

广西鼎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平南县戴屋矿区双计英矿段金矿

金矿

平南县鑫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官成铅锌矿

铅矿

平南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平南县马鞍山矿区铅矿

铅矿铜矿

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河景石灰石矿

水泥用石灰岩

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平南县丹竹镇河景西矿区石灰塘矿段水泥用石灰岩矿

水泥用石灰岩

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大成砂土矿

水泥配料用砂

广西贵港市龙头山东部金矿

金矿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

地热

广西贵港市莫村铅锌、金矿

铅矿

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镇红朗村九帝岭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矿

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山泉村长岭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矿

贵港市港南区新塘万福页岩矿、水泥配料用粘土矿

砖瓦用页岩矿、水泥配料用粘土矿

贵港市港南区瓦塘湴垌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矿

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镇辉绿岩矿(李因头)

建筑用辉绿岩矿

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鑫和砂岩矿

建筑用砂

贵港市港南区木格云垌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矿

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木龙村长岭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矿

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震华页岩矿

砖瓦用页岩矿

台泥(贵港)水泥有限公司龙祖山石灰岩矿

水泥用灰岩

广西贵港市六班金铅银矿

金矿

贵港市覃塘区蒙公乡定布水泥配料铝质砂岩矿

水泥配料用砂岩矿

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大井山水泥配料用硅质岩矿

水泥配料用硅质岩矿

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甘道山水泥配料用砂岩矿

水泥配料用砂岩矿

贵港市石卡镇新旺腾山口冶金溶剂用石灰岩矿

冶金熔剂用石灰岩矿

贵港市大岭乡平月纳米碳酸钙规划开采区

制碱用石灰岩矿

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龙口砂岩矿

砖瓦用砂岩

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新潭村砂岩矿

砖瓦用砂岩

广西桂平市古丁舟铅锌矿

铅锌矿

广西桂平市福禄锌矿

锌矿

广西桂平市麒麟山铅锌,重晶石矿

铅锌矿

平南大洲稀土矿

稀土矿

平南六陈稀土矿

稀土矿

广西平南县马练金矿

金矿

广西平南县大王山铜金矿

铜金矿

广西平南县六社矿区金矿

金矿

广西平南县六庙矿区金矿

金矿

广西平南县三门矿区铜金矿

金矿

广西平南县戴屋金矿

金矿

广西平南县鸡笼顶金矿

金矿

广西平南县六安坪金矿

金矿

广西平南县良村铅锌矿

铅锌矿

广西平南县架电铜铅锌矿

铅锌矿

丹竹镇白马安宁石英砂岩矿

石英砂岩矿

广西平南县上大地钛铁矿

钛铁矿

广西平南县永兴矿区钛铁矿

钛铁矿

广西平南县邦机锌矿

锌矿

广西平南县大坡铅锌多金属矿

铅锌矿

平南县新桥农场勒园坪制灰用灰岩矿

制灰用灰岩

丹竹镇旺官岭矿区水泥用灰岩矿

水泥用灰岩

丹竹镇河景西矿区团结矿段水泥用石灰岩矿

水泥用灰岩

平南县丹竹镇丰廓石花制灰用灰岩矿

制灰用灰岩

平南县上渡镇新桥农场新开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

平南县上渡镇大成狼狗窝制灰用灰岩矿

制灰用灰岩

广西平南县武林镇螺岭水泥用粘土矿

水泥用粘土

广西平南县石马矿区水泥配料用硅质粘土矿

水泥用粘土


附表
12:贵港市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矿产名称

开采规模单位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备注

大型

中型

小型

铁(地下开采)

矿石万吨/年

100

30

5

铁(露天开采)

200

60

5

矿石万吨/年

10

5

5

钛铁砂矿

矿石万吨/年

10

5

3

钛铁矿原生矿

矿石万吨/年

10

5

3

矿石万吨/年

100

30

3

矿石万吨/年

100

30

10

矿石万吨/年

100

30

10

铝土矿

矿石万吨/年

100

30

矿石万吨/年

100

30

3

岩金

矿石万吨/年

15

6

3/6

地下/露天

萤石

矿石万吨/年

10

8

3

硫铁矿

矿石万吨/年

50

20

5

重晶石

矿石万吨/年

10

5

3

制碱用灰岩

矿石万吨/年

100

50

5

制碱用灰岩

矿石万吨/年

100

50

5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年

100

水泥配料用砂岩(硅质原料)

矿石万吨/年

100

50

3

白云岩

矿石万吨/年

50

30

3

水泥配料用粘土

矿石万吨/年

100

50

20

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石万吨/年

100

50

10

港北区、港南区拟、覃塘区新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200万吨/年

建筑用砂岩

矿石万米3/年

10

5

10万吨

砖瓦用页岩

矿石万米3/年

100

50

6.6

建筑用花岗岩

矿石万米3/年

10

5

10万吨

高岭土

矿石万吨/年

10

5

3

麦饭石

矿石万米3/年

2

建筑用大理岩

矿石万米3/年

10

5

10万吨

矿泉水

水万吨/年

10

5

1

水泥配料用页岩

矿石万吨/年

30

6

3

饰面用石材

矿石万米3/年

10

0.5

0.3

辉绿岩(建筑用)

矿石万米3/年

10

5

10万吨


附表
13:贵港市矿山地质环境及矿区损毁土地重点治理区规划表

名称

已破坏面积(平方千米)

恢复面积(平方千米)

主要治理任务

复垦面积

覃塘黄练峡石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地形地貌景观治理恢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平整土地

覃塘-港北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

1.20

0.82

治理露天采石场、页岩矿边坡,平整土地、恢复植被

龙山—龙头山金多金属矿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地形地貌景观治理恢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治理排土场、尾矿库,平整土地,进行植被恢复

港北页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实施矿区城区生态恢复与重建,复垦为工业用地

覃塘石卡定祥山石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危岩治理、采矿区及矿山公路治理、生活区拆除复垦、尾矿库、采场复垦

贵港市石卡至桥圩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

1.67

1.5

消除危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露天采场边坡,平整土地、恢复植被

港北旺华石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恢复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平整土地,复垦为林地、草地。

锡基坑-厚禄-庆丰铅锌矿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采取措施治理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对治理区内压占或损坏林地、农田的废石堆、尾矿渣堆进行清理,并进行土地复垦;

桂平蒙圩石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采取措施治理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对治理区内压占或损坏林地、农田的废石堆、尾矿渣堆进行清理,并进行土地复垦;

桂平-平南段建材非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

0.65

0.49

治理露天采场边坡,土地平整、恢复植被

木圭锰矿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回填采坑、平整土地,修建挡土墙、截排水沟等,复垦土地。治理排土场、尾矿库,平整土地,进行植被恢复

平南东山石灰岩开采区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采取措施治理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对治理区内压占或损坏林地、农田的废石堆、尾矿渣堆进行清理,并进行土地复垦;


附表
14:贵港市矿产资源规划重点项目表

项目名称

目标任务

实施主体

预期成果效益

贵港市制碱用灰岩(轻质碳酸钙用)调查评价

在平南县、覃塘区调查评价制碱用灰岩(轻质碳酸钙用),查明资源分布、远景资源量、矿石质量、水工环地质环境等,为贵港市发展轻质碳酸钙产业提供资源保障

政府

预期查明5~8个制碱用灰岩矿区,预计提交制碱用灰岩远景资源储量26417.7万t。

贵港三水型铝土矿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对三水型铝土矿选冶技术进行研究攻关。

企业、政府

解决三水型铝土矿合理开发利用的技术问题,提高三水型铝土矿资源利用率,对全区三水型铝土矿的合理开发利用起到示范作用。

平南县轻质碳酸钙开发项目

建成3座石灰岩矿山,年产(准)纳米碳酸钙60万吨、重钙粉40万吨。

企业

项目达产后年总产值达20亿元以上

台泥(贵港)水泥有限公司龙祖山石灰岩矿开发利用工程

新建一座大型水泥用灰岩矿山

企业

预期产值0.5亿/年

平南县六陈稀土矿开发利用工程

新建一座年生产规模达到(REO)1000吨的稀土矿山

企业

预期产值1.8亿元/年

覃塘区轻质碳酸钙开发项目

建成3座石灰岩矿山,年产(准)纳米碳酸钙50万吨。

企业

项目达产后年总产值达15亿元以上




关于《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贵港市的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金矿、锰矿、铝土矿、铅锌矿、稀土、铜矿、矿泉水、重晶石、石英、石英砂(岩)、花岗岩、大理石、钾长石、石灰石等40多种。优势矿产主要为金矿、铅锌矿、锰矿、稀土、高铁三水型铝土矿、石灰岩等。在主要矿产中,水泥用灰岩、锰、铅锌保有资源位居全区前列。为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开展《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二、编制的依据
    《规划》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年~2020年)》、《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和《广西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范围和对象是市辖区(包括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内的露天采石场,开采矿种包括水泥用灰岩和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建筑用辉绿岩等建筑石料类矿产。除落实自治区级专项规划有关部署外,《规划》重点对贵港市市辖区内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做出统筹安排。

    四、规划目的

    《矿产资源规划》是贵港市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矿产资源战略规划、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对统筹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勘查开采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积极推进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加强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

    五、其它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4〕65号)有关精神,规划于2015年1月开始启动编制工作。2016年11月24日,组织召开了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听证论证会,会后编制单位已按专家及部门代表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2016年11月29日,我市将修改完善后的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成果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2017年12月5日已经自治区国土资源批准,予以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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