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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海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予以批前公示

2020-05-14 15:05     来源:建筑工程规划科     作者: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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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规私公〔202028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覃海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点:贵港南区南江湛江新村

二、公示内容:现拟同意覃海南拆除重建住宅楼一栋。底层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25平方米,建筑总层数四层半,北面准伸封闭阳台1.20米,南面准伸封闭阳台1.50米。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四、公示期限:公示期七天(2020 5 14 日至2020 5 20日)。

公示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地址:贵港市荷城路9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568290)。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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