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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两桥棚户区改造同济大桥北岸安置住房建设项目1#-5#楼(不含地下室)拟按现状规划核实贵自然公〔2025〕94号

2025-12-08 08:45     来源:建筑工程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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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贵港市两桥棚户区改造同济大桥北岸安置住房建设项目1#-5#楼(不含地下室)拟按现状规划核实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贵港市同济大道东侧、建设东路北侧。

二、公示内容:

(一)项目情况:该项目规划分三期建设,一期、二期规划1-5#住宅楼、配套设施用房及地下室,三期规划3栋住宅楼、配套设施用房及地下室。经现场核查,该项目已基本完成一期、二期1-5#住宅楼建设,但由于项目二期用地未能按计划如期完成征拆工作,导致在二期用地内规划的4#、5#住宅楼一、二层附属配套设施用房未能实施建设。

(二)项目地面绿化、停车位等未能按规划建设完成;

(三)项目南侧部分围墙超出二期用地范围;

(四)实际建成1#-5#楼因施工图深化调整与原规划设计方案存在局部差异;

为充分保障群众合理合法的权益,解决群众办证问题,我局将按现状对1#-5#楼(不含地下室)进行规划验收。现将该项目建成情况公示,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如无意见则按实际建成情况依法办理该项目相关手续。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www.gxgg.gov.cn/xxgk/fzgh/cxgh/index.shtml);(三)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g.dnr.gxzf.gov.cn/ghly/cxgh/;(四)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楼大厅城乡规划公示栏。

四、公示期限: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6日。

因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568490)。 

附件: 1.贵港市两桥棚户区改造同济大桥北岸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核实地形图;

       2.贵港市两桥棚户区改造同济大桥北岸安置住房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审查意见反馈单

       3.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贵住建设2014-066号)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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