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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贵港市港南区高级中学总平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北区一路与北区四路交汇处西南角
二、调整内容:
(一)在项目东南角增设了出入口,直通北区一路;
(二)项目东面围墙后退市政绿地范围线1.5m。
(三)调整后,建筑轮廓、位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不变。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www.gxgg.gov.cn/xxgk/fzgh/cxgh/index.shtml)(三)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宣传专栏:(http://gg.dnr.gxzf.gov.cn/ghly/cxgh/);(四)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楼大厅城乡规划公示栏。
四、公示期限: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1日。
因总平图调整规划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568490)。
附件:贵港市港南区高级中学总平图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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