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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石鼓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人工湿地部分)总平图批前公示(贵自然公〔2025〕70号)

2025-11-21 09:00     来源:市政规划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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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贵港市港北区石鼓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人工湿地部分)总平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

二、公示内容:

贵港市港北区石鼓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用地总面积14372.19㎡,折合21.558亩。项目用地性质为水工设施用地、公园绿地。总平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一)总建筑面积74.25 ,计容建筑面积74.25,其中设备间面积74.25(二)建筑占地面积74.25;(三)容积率0.0052;(四)建筑密度0.0052。(五)绿化率84.62%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www.gxgg.gov.cn/xxgk/fzgh/cxgh/index.s

html)(三)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宣传专栏http://gg.dnr.gxzf.gov.cn/ghly/(四)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楼大厅城乡规划公示栏。

四、公示期限:20251121日至20251217个工作日

因总平图规划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贵贵港市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134号窗口(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568490)。

附件:贵港市港北区石鼓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人工湿地部分)总平图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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