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贵港市港北区高级中学教学综合楼方案调整予以规划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高级中学校园内。
二、调整内容:
(一)将原规划首层架空调整为围合展厅;
(二)单体建筑计容面积和不计容面积相应调整:单体总计容面积由原3600.62m²调整为4795.47m²,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194.85m²;总不计容面积由原1265.32m²调整为70.47m²,减少1194.85m²。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www.gxgg.gov.cn/xxgk/fzgh/cxgh/index.shtml);(三)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g.dnr.gxzf.gov.cn/ghly/cxgh/);(四)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楼大厅城乡规划公示栏。
四、公示期限: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1日。
因方案调整规划公示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568762)。
附件:贵港市港北区高级中学教学综合楼调整方案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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