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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调整公示 贵自然公〔2025〕15号

2025-04-16 10:41     来源:国土空间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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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天下项目位于中山路与郁林路交汇处西南角,建设单位为广西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该公司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向我局申请对观天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按有关程序将拟调整的观天下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

一、主要调整内容

调整阶段

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高度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机动车车位

非机动车车位

其他配套设施

调整前

35372.22

商住用地

≤6.5

≤30%

≥35%,集中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用地总面积的10%

1.0车位/100建筑面积,其中地面停车泊位不少于机动车总车位的20%

配电房占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占地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应建物业管理站一处,面积约80平方米;临街公厕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按有关规划技术要求配套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

调整后

不变

不变

≤7.5

8#楼不得大于150米

不变

不变

住宅0.8(不少于一户一个);宾馆0.5/100建筑面积;商务办公0.8/100建筑面积;商业中心0.6/100建筑面积

不变

不变

附注:建设单位可依据《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 51149-2016)及《贵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与标准,制定多业态混合停车方案,并组织项目整体交通影响评价。方案及评价报告经我局审查通过后,方可按程序实施。

二、公示地点

(一)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www.gxgg.gov.cn/xxgk/fzgh/cxgh/index.shtml);

(二)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g.dnr.gxzf.gov.cn/ghly/cxgh/);

(三)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宣传栏;

(四)荷城街道办宣传栏;

(五)项目现场。

三、公示期限        

2025416日至2025425日(七个工作日)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贵港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775-4286057,邮寄地址:贵港市荷城路1032号,邮编:537100)。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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