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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设计方案调整贵自然公〔2025〕4号

2025-01-16 08:50     来源:建筑工程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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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设计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迎宾大道与荷城路交汇处东南角

二、公示内容:

(一)临街商业整体向外移350mm;

(二)按经济实用理念,取消大剧院球体网壳结构,改为钢架屋面和网架屋盖;

(三)出于结构安全考虑,取消7间商铺,用于放置冷却塔;

(四)对西侧商业外走道及中庭楼面进行调整;

(五)新建三座钢天桥连接西侧休闲广场及下沉商业广场;

(六)对大剧院内部布局进行调整。。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www.gxgg.gov.cn/xxgk/fzgh/cxgh/index.shtml)(三)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宣传专栏:(http://gg.dnr.gxzf.gov.cn/ghly/cxgh/);(四)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楼大厅城乡规划公示栏。

四、公示期限: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4日。

因方案调整规划公示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568490)。

附件: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设计方案文本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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