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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贵规私公〔2024〕7号

2024-03-15 09:00     来源:建筑工程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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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李文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点:建设西路456号。

二、公示内容:现拟同意李文豪拆除重建住宅楼一栋。底层占地面积10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7.54平方米,建筑总层数四层半,南面准伸封闭阳台1.50米。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www.gxgg.gov.cn/xxgk/fzgh/cxgh/index.shtml)(三)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宣传专栏:(http://gg.dnr.gxzf.gov.cn/ghly/cxgh/);(四)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楼城乡规划公示栏。

四、公示期限七个工作日: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5日。

公示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根竹镇江口村东村屯166号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38号窗口;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568491)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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