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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路灯和灯饰产品生产项目总平图调整贵自然公〔2024〕11号

2024-02-19 08:55     来源:建筑工程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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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太阳能路灯和灯饰产品生产项目总平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贵港市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西江产业区西江四路与西江二路交汇处东南角。

二、调整内容:

(一)1#厂房建筑轮廓微调,建筑面积基本不变;(二)2#、3#厂房第四层进深由10.10米调整为10.60米;(三)研发楼由4层调整为5层,建筑面积由1440.40㎡调整为2047.69㎡;(四)容积率由1.32调整为1.33;(五)调整后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20329.05㎡,计容建筑面积27794.95㎡,建筑系数52.55%,容积率1.33,机动车停车位61个(建成充电基础设施停车位7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09个。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www.gxgg.gov.cn/xxgk/fzgh/cxgh/index.shtml)(三)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g.dnr.gxzf.gov.cn/ghly/cxgh/;(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宣传栏

四、公示期限:2024219日至2024227日。

总平图规划调整公示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568490                        

附件:太阳能路灯和灯饰产品生产项目总平图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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