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暂不安排现场听证会。为了便于工作推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5号)的规定,《贵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第4次修改方案及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听证稿)改为公告征集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本方案有修改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书面意见(个人需签署姓名,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联系人:覃丽菁,联系电话:0775-6787917)。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ggtfg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公告意见表.doc
备注:此公告已于2020年3月17日在贵港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告,因网站调整,现重新上传。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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