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暂不安排现场听证会。为了便于工作推进,《2019年贵港市本级乡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送审稿)改为公告征集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本报告有修改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书面意见(个人需签署姓名,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联系人:谢登险,联系电话:18177584458)。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ggtliyong2004@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 征求意见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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