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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1-07-21 09:05     来源:矿业权益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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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贵港市是个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的地区,其中桂平市的碎屑岩、花岗岩地区和平南县花岗岩地区尤为严重,灾害的类型以中小型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为主,危岩崩塌主要发生于覃塘区,岩溶地面塌陷也集中发生于贵港市建成区和平南县岩溶地区,造成地质灾害主要原因有自然因素造成和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强降雨过程等外在因素影响下,极易发生次地质灾害,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十分重视。近年来,我市相继采取地质调查、制定预案等一系列举措加强地质灾害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地应对、规避了灾害风险。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为了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2〕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桂自然资发202127号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制定。

三、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协作配合和属地为主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防御地质灾害能力。切实抓好地质灾害提前避让、主动避让和预防避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重点明确事项说明

明确市自然资源部门除日常地质灾害预防监测及预警工作外,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依据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定期排查和不定期的检查与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设置危险区警示标识,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注意事项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2021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督促检查和指导,接受社会监督,狠抓落实。

(二)由于地质灾害发生受多重因素影响,目前我区乃至全国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程度仍偏低,当前科学技术水平对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性和偶然性的认识和预测尚在继续探索之中,人类对自然灾害的预测及防范具有局限性,除了《方案》明确的易发区和隐患点需重点防范外,也需要做好极端气候条件下非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同时重视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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