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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权利人张崇芬、李世华)

2020-05-28 09:37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作者:邓玉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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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崇芬、李世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贵港市荷城路899号广场明珠040200、0226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

声明人:张崇芬、李世华

2020 年 5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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