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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权利人梁敏)

2026-02-12 12:00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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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贵港市港北区北苑街867号(世纪花园南小区)6幢2单元401号不动产权证遭失,产权证号: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04994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上述内容,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有任何虚假,由本人全部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  敏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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