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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权利人杨仕添、杨朝光、曹荣)

2026-01-09 11:01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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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贵港市港北区七里桥路88号院(七里香江)26幢3单元101号,不动产权证号:桂(2017)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1399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上述内容,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有任何虚假,由本人全部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仕添、杨朝光、曹荣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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