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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权利人广西垦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

2025-12-29 17:00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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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司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62号(时代新城)3幢30号,产权证号:1004916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上述内容,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有任何虚假,由我司全部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西垦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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