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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权利人李文政、覃寿英)

2025-12-02 10:01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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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贵国用(1995)字第5881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文政、覃寿英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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