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贵港市城五路德宝•国际新城10幢6-303号,房屋所有权证:贵港房权证港北区字第10000731号,房屋所有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上述内容,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有任何虚假,由本人全部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文萍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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