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 555号(华泰荣御一期)12幢140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产权证号:桂(2023)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182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上述内容,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有任何虚假,由本人全部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卢小美
2025 年8月 2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