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建设东路,产权证号:桂(2018)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21891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上述内容,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有任何虚假,由本人全部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宾琼容
2025年6月1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