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东井塘村泉塘屯9号不动产权证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桂(2022)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30307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上述内容,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有任何虚假由本人全部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先凯
2025年4月1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