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6号院(天悦华庭)1幢615号,桂(2020)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224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上述内容,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有任何虚假,由本人全部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芝
2024年3月2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