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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2024-10-11 08:35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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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现一次性告知你: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2、抵押权消灭或者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材料;

3、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共同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说明:核验材料应当提供原件,核验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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