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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解封登记(按户登记)服务指南

2024-10-09 11:55     来源: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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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材料: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监察、公安、税务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件。委托其他有权机关送达的,提交委托函;

2、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或者解除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国家安全、监察、公安、税务等国家有权机关解除查封的,提交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

4、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函。

  注:窗口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可自行复印核验材料留存。

二、办理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三、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四、收费标准:登记费:0元/件。

五、咨询、投诉电话、地址:

(一)咨询电话:0775-4568421;

(二)投诉电话:0775-4568426;0775-12345。

(三)办公地址:贵港市高铁综合客运枢纽新址(贵港站西侧)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不动产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解封登记(按户登记)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30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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